一直都在美國,所以國內的法律不是太清楚,所以,他也需要好好學習。
我不覺得他需要從這麼基礎的一點一點慢慢磨,不過他願意啊,怎麼辦?
「今天講國際貨物運輸法概要。」
師兄開堂,我有點兒像是聽天書。
布萊恩遞給我一張紙條:
「認真聽講,也許有些沒頭沒尾,但都有用。公司出口,用得上。」
哦,好吧,國際,離我也不算太遠,出過國嘛,布萊恩也是從美國回來的,書上也看過一些,我還不至於太過陌生。
甚至我還知道幾個詞:fob、cif、cnf、cfr、fca、fas,可能還不止這些。
公司銷售部一個人曾提到過,fob,free-on-bed(sorry,是board,free-on-board船上交貨價格,慣稱
「離岸價」),簡單截說,將貨物運抵裝運港就over,你海上遇到海嘯與我無干。
cif,cost、insurance、and-freight,即成本加保費加運費(慣稱「到岸價」),
這個類似於送貨上門,讓誰送沒所謂,但要為買方辦理貨運保險,並支付保費。
fas,是指定裝運港船邊交貨,賣方辦理出口清關手續。
出口手續有時候很繁瑣,誰清關很重要。
cip,慣稱保稅區價,是運保費付至某個指定地點,比cif短一截。
當然,這幾個術語都和定價有關,所以帶有成本的概念。
事實上國際貨運和國際銷售都息息相關、定價的時候一定要考慮運輸方式,否則相差極大。
有些重而不貴的東西,運費可能占貨值50%甚至還多,這時候你光說東西值多少錢,沒一點意義。
由此可見,相同情況下cif銷售的價格一定會高於fob;至於具體情況,還要複雜的多。
師兄開課:
「從國際貨物運輸的發展歷史能看到,最開始的國際貨運,都是海運;時至今日,很大一部分國際貨運依舊通過海運的途徑。因此,很多的國際貨物運輸法規範,也是從海運發展而來,我們先大概了解一下……海運的一些基本知識,對我們理解國際貨運法大有幫助。比如說最常見清關、交貨、租船、保費、不可抗力……海洋運輸受自然力影響頗大,事故時有發生,理賠如何約定……違禁物品如何處理……隨着科技的發展,空運也漸漸多起來,與海運也又很大區別,因此國際貨運中有關空中運輸單獨衍生出許多細則……但是兩種運輸方式不同,對於交貨又有一定的類似,因此,像fob條款仍然適用一樣,有些基本的規定,同樣……」
師兄學識淵博,真能講,下課了,也沒人管的,他一直巴拉巴拉講到九點半,還在繼續。
我很懷疑,大學裏都這麼隨便拖堂嗎?
實在是,我有點兒累了,要不也不會走神。
說實在的,師兄講得很好,我走神的功夫四顧,布萊恩已經消失,教室里忽然多了好多人,從一小半到一大半,雖然還沒坐滿,但好看多了。
我再掃一眼,交頭接耳的,吃東西的,打盹的,拉着手親親的……嗯哼,我聽課。
人比人,沒得比,我好容易和殷亦桀吵着要來的學習機會,不能放在研究人類行為學上面,是吧?
師兄真的很天才,將枯燥的法律課講的如此生動,一直到現在投影儀才打出《合國海上貨物運輸公約》,但我想我已經很有興趣甚至迫不及待的想一看究竟。
果然,這是本節課的作業,直接將書上的內容當作業,我在家自學都是學了個作業,吼吼。
上學,果然有些用處。
師兄說:
「這裏是一些定義,希望大家由點及面,多多思考。下節課我們具體講公約的內容。」
牆上,放着一些基本定義:
!」.
「承運人」,是指由其本人或以其名義與託運人訂立海上貨物運輸契約的任何人;
2.
「實際承運人」,
第373章 建立新的契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