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絕對不會超過十五年年。」
一語驚醒夢中人,照海驚呼說:「郭珣對我們說謊了。她說她是十五年前見到的王釗,然後他們分手,之後一直沒再聯繫過。如果傷疤是在最近兩年才形成的,那麼說明她根本就不像她說得那樣和他毫無聯繫。難道她就是那個同謀?」這麼一想,他立即對下一步行動作了部署:「郭珣很可疑,派兩個人暗中調查一下,她最近的行動,電話記錄,一切有可能和案子聯繫上的東西。還有,彎月胡同還要再去調查一下,如果兇手殺死王釗後再把他搬進19號里,那麼一定有人看見什麼,我們只是還沒找到他。」然後,他站起來說:「就這樣吧,散會。」
中午的時候,照海和留下來的幾個隊員沒有回家,他們點了紫丁香的快餐,指名讓蘇雯送過來。沒過多久,蘇雯終於出現了。這是她在案發後第二次出面,上一次,照海和副隊在燴麵館附近逮住了她,匆匆聊了兩句,之後就又聯繫不上了,好像要故意躲開警方似的,手機總是關機。不得已,照海才想到了這個辦法。在見到照海的時候,她一臉憤慨地說:「我就知道事情沒那麼簡單,有什麼事情不能直說,幹嘛把我叫到這裏來。」
照海笑着把餐盒接過來分給外面的隊員,安排蘇雯坐下,然後說:「關鍵是我叫你你就會過來嗎?我聯繫了你好幾次都聯繫不上。」
蘇雯呆呆地坐在椅子上,聽了半響才說:「我的心情很糟糕,所以休了幾天病假。然後我也害怕~~~」
照海給她端過來一杯水問:「你害怕什麼?」
她又開始沉默,大約有一分鐘的時間才開口說:「我怕所有人,大家好像都懷疑是我殺的人。還有那個姓張的女孩,她在事後專門見過我,她認為是我自己設下了圈套。她認為一切都是我自己捏造的。她認為王艷一定知道什麼。她認為是王艷聽出是我在電話中假裝是唐大媽的聲音騙了大家。」
這件事照海在會議上已經知道了,現在他要證實那個人是她嗎?
蘇雯堅決地說:「我從沒有打過任何電話。和之前我告訴你的一樣,我接到店長吩咐讓我過去送餐,在那裏發現了死男人。我害怕極了。」
「可是你拿走了那隻刻着『迷迭香』的小鍾,我們也知道那隻鍾是你的。」
她悶悶地喝着照海遞過來的水,半響,才輕聲回答說:「那是我的鐘。之前電話中我也說過,確實是我拿走了那隻鍾。那隻鍾跟了我幾乎半輩子,對於我來說,它不是一隻簡單的鐘,它代表的是我媽媽。可是最近那隻鐘不是不走就是走得不准。我就把它從家裏帶出來,裝進我的包里,想下午或晚上下班的時候修理一下。可是一星期前,這隻鍾消失了。我找它找了好久都沒有找到,我死也不會想到它會出現在殺人現場。當我走進去的時候,我發現了屍體。我全身癱瘓下來,不知道如何是好。我摸了摸他,站起身來,陡然看見我的小鍾竟然擺在窗台上。我的手上沾滿了鮮血,我嚇壞了。這時,大媽走進來,我急忙跑出去。後來,我聽見你們說她並沒有打電話叫我過來。我想那麼是誰呢?靜下心來,我想到底是誰把我騙到了這裏,還把我的小鍾放在那裏。我很擔心,所以就說自己的手套忘拿了,然後跑回去趁人不注意把鍾裝進了我的包里。」
「難道你不明白,你越是這樣做別人就越懷疑你?」
她低下了頭說:「是的,我當時真的太傻了。」說完,她從包里掏出一張明信片遞給照海說:「後來我接到了這個。」
照海接過來明信片看:你的父親是個罪犯。你是你母親的私生子,你憎恨你的父親拋棄了你們,現在,他被殺了。
明信片的意思再簡單不過了。寫它的人在暗示蘇雯的父親就是王釗。蘇雯因為多年被拋棄憎恨自己的父親,她殺死了他,然後把刻着代表『美好回憶』的迷迭香鍾仍在案發現藏。
「你也看到了,我看到這些的時候會多害怕。我不知道究竟會有誰給我設計這個套讓我鑽進去?所以這麼長時間我一直不敢出現,真的,我害怕極了。生怕哪一天你們會把我抓進去。」她雙手捂着臉,一副痛苦不堪的樣子。
「那麼四點十三分呢,你知道這個數字代表什麼嗎?或者對於你來說有什麼特殊的意義?」
她連連搖頭
第三十一案第十四章 論證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