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的人,當年李秀梅死的時候,那個人捂住了我的眼睛,不讓我看,因此在我的記憶力,他應該是個好人。」
「可是我已經回憶起了所有的記憶,當年正是他收買了呂正先和李秀梅,殺死了我的媽媽,我的哥哥,還有我真正的爸爸,他也是我的仇人。」
「他在幹什麼,他好像在跟一個男人做交易,他給了那個男人一大筆錢,讓那個男人替他做什麼事情。」
「他也要死的,害死我父母的人,一個都跑不了。」
「我要他們償命!」
看着剛剛寫好的日記,我的腦子裏忽然多了一個畫面。
這個畫面好像放電影似的,強行植入進了我的腦子裏。
我看到了呂正先正在殺死李秀梅,在主臥裏面,呂正先用一條繩子死死勒住李秀梅的脖子。
李秀梅頭朝客廳,似乎在向客廳里的人求救。
客廳有兩個人,一個穿着勞保服,戴着帽子的男人,還有一個五六歲大的小女孩。
李秀梅臨死之際,不知道是在向那個男人求救,還是在向小女孩求救。
那個小女孩嚇得哭了,哭得涕淚橫流。
男人捂住了她的眼睛,說了一句話。
「別看,不要看」
在這個畫面里,我始終看不到那個男人的臉。
但我知道,那個男人就是七死換命的首案犯,他和呂正先一起合謀殺死了李秀梅。
可從畫面來看,他好像沒有動手,而李秀梅在給她母親投夢的時候說過,是呂正先和首案犯一起害死她的。
我猜測,呂正先只是殺死了李秀梅,而割舌頭和灌水泥,應該是首案犯做的。
但這個首案犯,尚存一絲人性,他捂住了那個小女孩的眼睛,沒讓小女孩看到李秀梅慘死的畫面。
真相好像又清晰了一點,只是這不是我關注的。
令我關注的是,杜雨薇剛剛寫完的日記里,記錄了很重要的東西。
在方曼出事的前一天,她又看到了當年那個首案犯,那個首案犯在跟一個男的做交易,並且還給了那個男的一大筆錢。
這一篇日記,已經明顯得不能再明顯了。
杜雨薇在告訴我,害死方曼的真兇,是那個首案犯!
那個首案犯買兇殺人,他收買了那個司機,撞死了我的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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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還在更新的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