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交集,不知道對方打電話過來要做什麼。
「蘇先生,是這樣的,我非常喜歡你那首《如願》,我正在參加一檔歌唱類的綜藝節目,我想演唱這首歌曲,可以嗎?」
「我會按照市場價付給您相應的版權費用的。」
王緋是一個直爽的人,不喜歡拐彎抹角。
作為歌壇天后,她近些年已經漸漸淡出樂壇。
但《如願》這首歌,她太喜歡了,太想演唱這首歌曲了。
這就像一個小孩子,看見了自己心愛的玩具一般,每天朝思暮想,夜不能寐。
蘇青雲愣了一下,他記得,《如願》這首歌,在前世原唱就是王緋。
所以這個平行世界上,王緋會喜歡這首歌,他毫不意外。
而且這首歌,更適合王緋的嗓音。
也只有王緋能唱出,那種空靈悠遠的感覺。
電話那頭,王緋見蘇青雲,久久不說話,還以為蘇青雲不願意,便有些焦急的說道:
「蘇先生,我真的非常喜歡這首歌曲,我願意出500萬,只買這首歌的一次使用權!」
「我只想在《為華夏而歌》的舞台上演唱這首歌。」
500萬!
只買一次演唱權!
這幾乎已經是天價了!
但對王緋來說,金錢就是銀行卡里的數字,並不能給她帶來快樂。
所謂千金難買心頭好,對於她來說,能在舞台上演唱自己喜歡的音樂,能讓自己的精神快樂,遠遠超過了金錢。
蘇青雲點了點頭道:「王緋小姐,既然你如此喜歡這首歌曲,你可以隨時演唱這首歌曲,想唱幾次就唱幾次。」
「真的嘛!!!」
電話那頭傳來王緋又驚又喜的聲音。
她真的太激動了:「蘇先生,太感謝你了,你發一個賬號過來,隨後我讓助理把錢打過去。」
「好的。」
說完,蘇青雲便掛斷了電話。
其實,王緋演唱自己的歌曲,對他而言,絲毫不虧。
要知道,王緋畢竟是歌壇天后,在樂壇的地位擺在那裏。
當年,她在春晚上唱了李健的《傳奇》,讓這首歌火遍全國,也捧紅了李健。
雖然以蘇青雲現在的名氣,並不比王緋差多少,甚至在商業價值上,遠遠超越王緋。
但王緋能演唱他的歌曲,多少也能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和在樂壇的地位。
畢竟,在華國,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要論資排輩。
前輩都要演唱他的歌曲,自然會拔高他的江湖地位。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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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慶功宴,王緋來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