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去首都得再去重新開證明,這個證明已經過期了,用不了了。」
「是過期了,但是我有東西落在那邊了,我就是想買張票去那邊,把東西拿到我就回來,成不成?」
陳娜的瞎話張口就來。
「當然是不成了!」
售票白了她一眼,沒有搭理她。
陳娜氣的牙痒痒,卻也拿人家沒有辦法,人家說不賣就是不賣,你能怎麼辦?陳娜只得黑着臉走了,她無處可去,想住招待所又沒有介紹信,都住不了。
最後陳娜沒辦法,只能又回了於良偉的家。
於良偉看見她回來了,還很稀奇的上下打量她。
「不是說不想過了嗎?要離婚了嗎?你還回來幹什麼?怎麼不留在首都享福呢?哦,你兒子不肯認你,嚴為民也不可能要你了,是不是?」
於良偉嘲諷她每天白日做夢。
哪壺不開提哪壺,陳娜恨的咬牙切齒,她梗着脖子,嘴硬的道。
「關你什麼事?我樂意!我想回就回,這裏還有我一個兒子呢,我回來看看我兒子不行嗎?」
「喲,你又想起來啦,你這裏還有一個兒子呢,你不是說不要他了嗎?正好我已經找到新的對象了,你以後也不用回來了,這個是我兒子,跟你沒有關係,你既然都回來了,那就跟我一起去把手續給辦了吧,省的耽誤我再和別人結婚。」
於良偉現在和陳娜也是兩看兩相厭,一張嘴就是諷刺。
「辦就辦,你當我怕你啊!我告訴你,我一點都不稀罕你們家那點臭錢,以為有多了不起似的,你們從來就沒有尊重過我,你們都把我當什麼了?總有一天,我會變成你想要討好的那些大人物的,你就等着看吧!」
陳娜撂下狠話,將來嚴為民的一切都是她兒子的,她兒子的就都是她的,她不允許任何人看低自己,她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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