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分家協議

    謝贇打開一看,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大隊的公章,「還蓋了章呢?」

    「顏主任拿去找大隊長蓋的。大隊長當時還猶豫來着,他問我們離開父母怎麼活?我當時就跟他說,離開父母我們能活的更好。

    我和我姐都是從四五歲就開始做家務,洗衣做飯打掃衛生餵豬餵雞,都是我倆的事,還要出門撿柴火、打豬草,能掙工分的時候就開始掙工分,我和我姐都上到小學二年級就輟學了,根本沒花家裏什麼錢。這些年在家裏當牛做馬,掙的比花的多,都在我爸媽手裏呢,就當是還了這些年的債了。

    當然了,他們生了我們,以後他們要是真的干不動了,我也不少他們一口飯吃。

    大隊長想了想,大概是覺得我說的也有道理,而且這事還是當着顏主任的面辦的,他應該是信任顏主任不會辦不着調的事,就給我蓋章了。」

    謝贇笑道:「那大隊長也挺開明的。」

    她看了看這份《分家協議》,是這麼寫的:

    柳樹屯大隊社員王安奮,妻吳秀花,長女王慶紅,次女王慶麗,子王慶祥。

    因王安奮和吳秀花意圖干涉長女王慶紅的婚事,涉嫌違背《婚姻法》,故雙方產生矛盾糾紛。王慶紅和王慶麗請求分家,經柳樹屯大隊婦女主任顏桂香見證,雙方最終協商一致,達成分家協議:

    1、王慶紅、王慶麗只分得屬於她們的口糧和4隻雞,這是每一個社員都應該享受到的、政府給予的公民待遇。

    2、王慶紅、王慶麗不分房屋、錢財、家具等家產,實為淨身出戶。

    3、王慶紅和王慶麗未分得家產,故不承擔養老責任。但是,百善孝為先,王慶紅和王慶麗念及父母生養之恩,願意在逢年過節時看望父母,使其得享天倫之樂。

    4、本協議一式四份,一份由王安奮夫妻持有,一份由王慶紅、王慶麗姐妹持有,一份由大隊保管,一份由見證人顏桂香持有。


    下面有王家所有人的簽名,還有見證人顏桂香的名字,外加大隊公章。

    謝贇看完就還給了王慶麗,她認認真真折好,又收了起來,「怎麼樣?還不錯吧?我現在就是努力幹活,儘快把蓋房子的錢攢出來。跟他們徹底分開。」

    謝贇笑道:「非常不錯!恭喜你們脫離苦海,從此海闊天空、自由自在了。」

    王慶麗哈哈笑,「你果然是上了高中的。說話就是不一樣。」

    ———☆———

    三人一路聊着天回了家,主要是王慶麗和謝贇聊,王慶紅就跟着她倆,聽她們嘚啵嘚。

    謝贇也在聊天過程中拼湊出了事情的完整經過。

    王慶麗集訓回來之後,發現父母還沒有放棄勸姐姐嫁人,好在姐姐聽了她的話,沒鬆口。但是她擔心,如果父母一直勸,姐姐可能會頂不住。

    所以,她就請了一天假缺了一天工去男的那邊打聽了一下,才知道這個人能拿出180塊錢,純屬是「背水一戰」,東拼西湊借錢給自己買個媳婦。買回去除了讓媳婦伺候他們,還得讓媳婦拼命幹活還錢。這樣的人就不可能對她姐好!

    她姐在家當牛做馬,嫁過去會十倍百倍地當牛做馬!

    這個家裏除了這個男的和他的四個孩子,還有一個老父親,母親在饑荒的時候沒了。

    王慶麗打聽到的消息是,這家人對媳婦不好,饑荒那個時候,食物都緊着他和他爹,還有他的大兒子,他的母親餓死了,他媳婦也餓的差點沒挺過來,要不是因為那個時候,他大兒子還小,需要媽媽照顧,他們大概也能狠心餓死她。

    這家人人緣不好,所以王慶麗打聽消息比較容易。有的人可能是猜到了她的身份,也可能是心存善念,不想讓一個姑娘跳進火坑,對她可以說是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王慶麗差點氣炸了。回家就把這些情況跟父母一說,結果,她父母竟然不在意,還讓她不要瞎打聽,不要聽別人胡說八道,說人家



第55章 分家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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