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將車開到雲夕西餐廳門口。
林子馨挽着蘇曉來到了一個包間。
蘇曉心裏沒底,也不知這頓是不是鴻門宴。
林子馨落座後迅速點好餐。
蘇曉一臉正色,「說吧,找我幹嘛?如果你要幫你哥說服我做他女朋友,我覺得你是白費心思了。」
林子馨兩肩一聳,「我哥追女朋友與我何干?你想多了。」
「那你找我是……」蘇曉有些好奇。
林子馨拿過座位旁邊的包包。
打開包包,她拿出一份像是合同的東西。
「我找你,當然是想讓你搞事業啊!」
「搞事業?我的事業是建築設計,好像跟你所在的領域八竿子打不着。」
林子馨將合同遞給蘇曉。
蘇曉拿過來一看,「合同?想讓我到你們公司來當主播?」
林子馨一臉真誠地點了點頭。
「我覺得你非常適合。你看你長得這般傾國傾城,不當主播可惜了。」
蘇曉將合同推回給林子馨,「不好意思,我不可能利用我的這張臉來賺錢。」
「靠臉賺錢有什麼不好?其他人想靠還靠不上呢。再說了,誰還跟錢過不去?你仔細看看合同,每個月只來我們公司工作四五次,每次一個小時。時間是在你下班後,跟你現在的工作不衝突,關鍵是報酬優厚!」
蘇曉沉默片刻。
之前去國外學習,她直接將她父母給她準備的婚房給賣了。
一年多的國外花銷加上給自己買的各種大牌衣服、包包、鞋子、護膚品,那套房子的錢所剩無幾。
她當初偷偷賣房,她媽知道後差點兒氣暈。
她還信誓旦旦地跟她父母說,會很快賺到錢買一套房子還給她爸媽。
可如今她才剛入職,實習期還沒到,工資少得可憐。
多打一份工,多掙些錢是好事。
可她不能靠微瀾的臉去掙錢。
阮:蘇曉,你可以跟她簽。
蘇:不,我不能靠你的臉去掙錢,要是被孔璽知道了,他非殺了我不可。
阮:你放心,你就說我託夢讓你這樣做的。
蘇:不,我還是覺得很不妥。如今兇手還沒抓到,你不能暴露。
阮:蘇曉,正是因為兇手沒抓到所以我才想讓你這樣做。
如今線索斷了,找那個兇手不知要找到猴年馬月。你想,要是我的臉一出現,那個兇手會怎樣?
蘇:會做噩夢。
阮:不止會做噩夢,他還會慌張,一旦慌張就容易露出馬腳。這一招叫引蛇出洞。
聽微瀾這樣一分析。
蘇曉伸手拿過合同便在簽名處落上了自己的名字。
她必須幫微瀾找到兇手。
阮:蘇曉,這樣做可能會給你帶來危險。
蘇:我不怕,只要能幫你抓到兇手,就是讓我赴湯蹈火也在所不辭。
阮:蘇曉,謝謝你。
蘇:跟我說什麼謝謝。我需要錢,你需要找出兇手。我們這叫一舉兩得。
林子馨見蘇曉乾脆利落地簽上自己的大名一臉驚訝。
這麼爽快?
剛剛蘇曉那麼決絕地拒絕她。
這會兒竟簽得如此爽快。
她還以為她要花不知多少唇舌功夫才能說服蘇曉呢。
到底是她說的哪句話讓她動了心?
與現在工作不衝突?
還是報酬優厚?
哎,管它了,只要她答應就行。
第57章 搞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