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從人王慶告發私藏兵甲,馬曙因此被貶官,王慶卻無罪。魏謨引用法律,杖殺王慶。
魏謨進階銀青光祿大夫,兼禮部尚書,以銀青光祿大夫、守中書侍郎、兼禮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上柱國被授監修國史,負責監修《文宗實錄》,修成四十卷並呈上,因此和下屬給事中盧耽、太常少卿蔣偕、司勛員外郎王渢、右補闕盧吉、膳部員外郎牛叢都獲頒賜銀器、錦彩有差,這些下屬們也得到升遷。以銀青光祿大夫、守門下侍郎、同平章事兼戶部尚書。崔瑤調任鄂岳觀察使,向魏謨奏請以薛崇為試大理評事、鄂岳觀察判官。
魏謨儀容魁偉,其他宰相在宣宗面前議政時,為了不引起皇帝不悅,都委曲進言,只有魏謨敢直言,宣宗常說:「魏謨有祖上的風範,我很敬重他。」但魏謨也因此為宰相令狐綯所忌,被遣出長安為檢校戶部尚書、同平章事,兼成都尹,充劍南西川節度事大使、知節度副、管內觀察處置統押近界諸蠻及西山八國雲南安撫等使。魏謨染病,請求接任,宣宗準備召他回長安任吏部尚書,但魏謨稱病,只求閒職,因而被任為檢校右僕射、太子少保,卒,贈司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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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拜為宰相——魏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