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並不是個票販子,而是個人販子。
火車站是拐賣人口的最佳場所,這裏每天要經過不計其數的人,且多為外地人,這些人無親無故,極易輕信陌生人,尤其是那些沒見過世面的農村女孩,最易得手。
李玉團隊總共有六個人,平時各自為戰,物色人選,關鍵時候互通聲氣,落入他們手中的人,幾乎沒跑,能哄則哄,能騙則騙,實在不行就來硬的,玩陰的,或採取強制手段,或下迷藥,等到了偏遠山區,這些被拐賣者叫天不靈,叫地不應,只能任人宰割。
他們的目標有兩種人,一種是年輕的姑娘和小媳婦兒,一種是十歲以里的孩子。
相對來說,孩子更容易得手,他們一旦離開父母,就完全沒有了主心骨,反而把新的希望寄托在了拐賣他們的人身上,只要騙他們說,「我帶你回家」,就能把他們順利地送到買主手裏,他們甚至不敢逃跑,不敢聲張,在他們的認知里,拐賣他們的人遠比完全陌生的人更值得信賴。
尤其是幾個月大的,還不會說話的孩子,不僅容易得手,而且容易出手,能賣上好價錢,買主們都希望買到一個還沒有記憶能力的孩子。
李玉所謂的兒子,就是她偷來的,那個孩子並沒有生病,只是一直在服用安眠藥。
拐賣人口無本暴利,且風險小,從業者千千萬,被抓者寥寥無幾,就算被抓,也不過關上二三年,出來後繼續遊戲人間,幾年的牢獄生活,換來一生的榮華富貴,天下間還有什麼生意比這個更划算?
要知道,大部分的普通百姓,即使受一輩子比牢獄之災更苦的苦,也未必能換來一天像他們一樣的生活。
他們因此常常自嘲:「沒辦法,法律在保護着我們。」
他們做過非正式的研究,在所有的犯罪當中,數拐賣人口成本最低、風險最小。
但這是一項技術活,一拐,二帶,三賣,每一步都要做好,不是一般人能幹得了的。
首先要滅絕人性,要心硬且心黑,必須要把被拐賣者當成商品,當成牲畜,堅決不能當成人,面對他們的死活,就如同面對一隻貓或狗的死活一樣波瀾不驚。
他們有時拐來一些小孩,急切間找不到買家,帶在身邊不安全,就把他們低價賣給一些地下乞討機構,割掉舌頭,擰斷手腳,打殘腦袋,白天帶到鬧市區乞討,夜晚關在鐵籠子裏。
稍微有點人性,這事就幹不了。
你覺得殺人犯心狠手辣不?那是當然!但要和一個人販子相比,還是小巫見大巫了,殺人犯通常只殺自己的仇人和敵人,人販子則是對什麼人都敢下手。
第二要有眼力,能在茫茫人海中慧眼識珠,精準地找到目標,倘若識人不明,被對方看出底細,露出馬腳,後果如何,不言而喻。
第三要學會隨機應變,面對不同的目標,採取不同的話術,這可不是在學校里能學到的,除了天賦異稟,還要有豐富的經驗。
可以說,這項工作充分考驗了一個人的膽量、眼力、魄力、手段和手腕等綜合素質,人販子們在摸爬滾打中,終於明白官方為什麼對他們如此寬容了,因為他們完全具備了一個當官者的本領,惺惺相惜,自然網開一面。
一拐,二帶,三賣三步,其中第二步最難,風險也是最大的,畢竟要把一個人帶到千里之外,山高水長,意外難料,尤其是乘坐長途火車,身邊人多眼雜,難免有起疑心的,所以就需要找一個「帶貨」的人,一旦出了事,自己全身而退。
於是,李玉就盯上了陳慧。
看到陳慧的那一刻,李玉的胃口頓時大開,就不只是想着讓她「帶貨」了,還想把她變成「貨」,陳慧完全符合她的目標特性,農村姑娘,單人出行。
但通過和陳慧的接觸,李玉發現她並不簡單,採用常規套路肯定不行。
人販子們的套路千變萬化,但歸納起來,其實就是一條,投其所好,顯然,陳慧不吃這一套,她的防範意識很強。
第260章 不是票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