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人證、是一個過路的大嬸。
大嬸說出了兇手的相貌,並且說、親眼看見兇手掐死了人。
可等衙差們趕到現場的時候,現場依舊是:沒有屍體、沒有血痕、沒有可疑的線索。
大嬸被當成是在報假案。
要不是陸楷瑞高抬貴手,這位大嬸的屁股、至少就會遭殃。
而根據大嬸的描述、畫出來的肖像圖,讓人一眼就能認出來,正是袁正豪。
又是袁正豪。
可找到袁正豪的時候、離大嬸報案時間僅過了小半刻鐘,袁正豪正在與兩位好友、在酒樓里飲酒。
席間飯菜被吃到一半,三人都喝得微醺卻都沒醉。
那兩人也能證明:他們已經在此喝了近半個時辰,期間袁正豪並沒有離開過。
也就是說:袁正豪又被莫名其妙地給冤枉了。
奇怪就奇怪在這裏:郁文耀也生不見人、死不見屍。
陸楷瑞都感覺頭髮要掉光了。
但掉得再多,也還是只能將此案當成懸案擱置,甚至,陸楷瑞都將這兩起案子的案宗、給歸結到了失蹤案的一類裏面。
要不是狄映的記性好、要不是狄映對於一切案子都有先翻閱一遍的習慣,還根本發現不了這兩樁奇怪的案子。
現在,再次從陳伯玉的口中、聽到袁正豪這個名字,狄映就不相信會是個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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