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鑒,字克明,湖廣桂陽人,明代官員。授刑部主事,累遷工部尚書,時內府司監所請甚多,往往勞民,鑒屢請核減或奏罷,後與韓文等閣臣請誅宦官不勝,諸大臣留者,率遜順避禍,唯鑒持正如故。
曾鑒,祖父曾得壽於明永樂間從軍,以戍籍居京師,父親曾讓。曾鑒與大學士李東陽同學國子監。初授刑部主事、歷官工部尚書。
成化初年,任刑部主事時,通州百姓十多人,被誣為盜賊,判死罪,已定案入牢獄。曾鑒認為是錯判,要求複查,大家感到疑惑,後來果然捕獲真盜,案情大白,無罪良民全部釋放,大家佩服他的明察。曾鑒調任通政司右通政,歷任太僕寺卿、工部右侍郎、左侍郎,升任工部尚書。
孝宗在位日久,國內人民樂業,內府供應物品日漸增多,皇上從而崇尚奢華,司務監打算發造龍毯、素毯一百多件。曾鑒認為製造一床毯子,所需粗毛、細毛、棉紗諸料以及工匠等,要到各省徵購招募,歷時長,用費大,勞力多。請求停止製造,皇上不聽。內府針工局又報請招收幼匠一千人,鑒認定此項招工弊源一開,其他監、局便會效尤招收,國家開支就會浩繁,便據理力諫,孝宗同意減半。
因各省正在用兵,而且水旱災情嚴重,盜賊蜂起,他請求皇上罷去上元節煙火,還請求停止龍虎山上清宮及其他各種營造修繕工作,孝宗都採納了。曾鑒與吏部尚書韓文同上疏,請誅宦劉瑾,不聽,詔賜皇親夏儒第宅,孝宗嫌狹小,要擴大,鑒力爭阻止,不從。
南京報恩寺塔遭雷震壞,守備中官報請修復,曾鑒認為不宜重興土木,勞民傷財,應停止,武宗同意。織染局請求開展蘇、杭各府織造工作,以便能按時向朝廷貢納錦綺二萬四千多匹,鑒極力諫阻,皇上批准減去原織造數的六分之一。
曾鑒為官多年,官居顯位,但他從政勤慎,清正廉明,體察民瘼,興利除弊,秉公辦事。長期在工部任職,管理製造、修建、採購工作,時與工、農、商人接觸,他卻溫純待人,喜怒不形,處事裕如,不事矯飾,還深知百物來之不易,節省公帑,體恤民力,受到國人的尊重。
曾鑒病逝,終年74歲,朝廷贈太子太保,賜祭葬,葬於都城南五基之原。尚書李時器給曾鑒寫的狀銘說:「卿有六署,公居其三。幼學壯行,老且益諳,工曹最繁,公所終始。世歷累朝,歲幾四紀,夙興夜寐,心矢靡他。日累月積,歲計實多。盡瘁而生,得正而斃。亦有餘恩,為身後記。」概述了曾鑒一生的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