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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氣學二王——王廷相

    王廷相,字子衡,號浚川,時人稱王浚川、浚川先生、浚川公,開封府儀封縣人,祖籍潞州,明代中期官員、詩人、儒家氣思想哲學家,官至都察院左都御史。廉潔奉公、學識淵博、倡習唐詩,被稱為「明代前七子」之一,又集成前人氣本論,與羅欽順、王尚絅、楊慎一起構建了氣學,被後世稱為「氣學二王」之一。

    王廷相,出生在開封府儀封縣,會試不第,回潞州展墓,居於城內勝園,會族姓諸親己,聚友講學,其居所稱子衡讀書處,一年後始還。中進士及第,被選入翰林院,為庶吉士,任兵部給事中,以丁憂去職。喪服期滿回京,因得罪太監劉瑾,謫亳州判官,移調高淳知縣,後召回都察院,授御史,上書言兵事,其建議多被武宗採納,任巡鹽御使巡鹽山東,巡監山東時,嚴懲了多名貪官、惡霸。

    巡按陝西,查抄劉瑾奸黨曹雄家產,將莊田分給無地貧民承種;巡按山西,上疏提出對「籌策絕人,膽略出眾」的下層人士予以提拔;巡視陝西各州縣,清查「淹禁獄囚」事,查處司法官員在受理案件之後,對嫌疑人長期監禁而不判決,或已判決而不執行等貪贓枉法、以權謀私行為。

    因母親去世丁憂,歸鄉守制,守孝結束,升任四川巡撫右副都御史,討平芒部叛酋沙保。不久,召入都察院管理事務,任兵部左侍郎,提議推行「義倉之法」。因進貢快船建言:以酌貨物輕重定船數,改宣德以後傳旨決定船數的辦法,入為左都御史,疏言南京守備權太重,不應該令魏國公一人擔任,被採納。呈《遵憲綱考察御史疏》,規定御史九項職責並頒行全國,遂使台政改觀,朝野肅然,升兵部尚書,提督團營,仍理都察院事務。呈《請議南京外守備軍權疏》,遂解除徐鵬舉兵權。


    針對「團營廢墜,兵制侵馳」之弊,呈《修養團營事宜疏》,提出改革措施,又加太子太保,其間,多次充任殿試讀卷官。呈《天變自陳疏》,揭嚴嵩、張瓚等人專權誤國之舉和「奔競之風」。

    世宗沉迷方術,怠懈朝政,令太子監國,滿朝惟廷相冒死相諫,使世宗收回成命,兼任殿試讀卷官。郭勛案牽連,被免官還鄉,著《歸田稿》,病逝,享年七十,葬於儀封城東二里許,諡號「肅敏」。

    王廷相,嫉惡如仇,敢於同權宦鬥爭,針對社會弊端大膽提出改革主張並予以推行,教育問題上,主張「學者讀書當以經國濟世為務」,為師應「以身作則,正己安人」,治學上重視「由博反約」、「知行並舉」,大力推行教育創新;防務問題上,選賢舉能,修善城池,嚴禁各閘軍索賄,嚴懲太監私占正軍名額;反腐問題上,上疏罷免財奉承、結黨營私之人,究貪官,查冤獄,改革攢造黃冊之積弊。

    提出「抑豪」、「稽籍」、「正租」的主張,駁斥腐儒復井田之議。提議改革邊防弊政,嚴禁官府多報,冒領錢糧,推行「義倉之法」。針對上層社會的奢侈之風,提倡「崇位禁奢,相互簡易」;法律問題上,反對暴政,強調「慎明刑獄」,「執法秉直不阿」。軍事上提出「予儲軍餉」,「振刷兵制」,「寓兵於農」等治兵措施;民間起義問題上,提出「寬賦稅,輕徭役」,改革銀糧收解制度,防止貪官污吏從中盤剝,加重人民負擔。

    王廷相,任督察院左都御史時,曾對初任右副都御史的下屬張瀚說:昨日雨後上街,見有位轎夫穿了雙新鞋,一路小心翼翼生怕弄髒,結果進城後泥濘漸多,濺上了泥污。自此,這位轎夫就不再顧惜腳下的鞋子了。居身之道,亦猶是耳,倘一失足,將無所不至矣。張瀚很佩服王廷相的見解,一生謹記在心,廉潔奉公,對有恩於自己的張居正,也敢於直言力爭。

    王廷相,吸收了荀況、王充、張載、薛瑄的氣本論和范縝的神滅論觀點,肯定了張載關學思想的實用性,對程朱理學和陸王心學進行仔細研究後,認定氣學才是真正儒學,晚年著書長發二十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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