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也沒有什麼犯罪成本,那些明星都害怕黑材料,稍微威脅一下,錢就來了,電視上不都是這麼演的嗎?現實中居然能讓我遇到,真是上天讓我發財,擋都擋不住呀!
方便快捷零成本的賺錢神器啊!
一聽到30萬,那個不堪回首記憶從意識最深處涌了出來,引得林軒都有些頭疼了!
原來這個李欣怡確實是林軒在大學交往的女友,不過李欣怡卻不是華夏科技大學的學生,據說是技校的,前身也沒有去了解。
說是女友,都有些抬舉這李欣怡了,倒不如說是作妖精!
交往也就兩個月不到,手都沒有牽到,就被以各種方式理由要走了價值10萬左右的禮物!
什麼情人節禮物,什么女神節禮物,什麼大姨媽安慰,什麼情緒波動安撫費,還有什麼交往一周天、兩周天的紀念日。
反正就是巧立名目,用甜言蜜語拉攏,配上編造周圍人送的戀愛禮物,再輔用一點肢體接觸,把前身忽悠地暈頭轉向,乖乖掏錢。
後來林軒父母離世後,留下50多萬。
被李欣怡得知後,直接就來了個分手,霸道地搶走了將近40萬!
那個時候,林軒處在巨大的悲痛之中,再加上李欣怡這麼一整,直接就厭世了,放棄了!
書也不念了,找了個出租屋,買了台電腦,醉生夢死在網絡世界中,嗝屁了,然後被穿越了!
回顧完這段狗血的記憶後,林軒懵逼了,無語了,差點跳起來痛罵前身的腦子了。
實在是想不通啊!
林軒絞盡腦汁,運用這兩輩子的人生經歷和學過的各種理論知識,也沒有想明白,前身到底是哪根筋搭錯了,看上了眼前這麼個奇葩!
眼前這個女人,真的是要素質沒素質,要身材,嗯……身材還算苗條,要長相還滿臉塗白粉,連真實面容都看不出來!
難道是因為她騷?除了這個原因,林軒是得不出其他理由了!
感覺這劇情比之前的胖貓事件還離譜,真的是藝術源於生活呀!
「想啥呢?啞巴了?」李欣怡見林軒半天沒回復,還以為對方怕了呢,態度立馬囂張起來:「我告訴你,就沖你剛才的態度,我漲價了,400萬青春損失費!少一分我就去告你,你別想好過!」
如此離譜的要求,把林軒雷得外焦里嫩,好半天都沒緩過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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