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第一次這麼和地方合作。不過,考慮到北寧地區令人尷尬的財政狀況,這就頗有些關礙了。要知道,現在東岸地方政府的財政,說穿了那都是「土地財政」,即地方政府的主要財政收入來源於賣地收入,一畝地十元(以前是七元),賣一萬畝就是十萬元。聽起來是不少,可問題是地方政府的支出也大啊,這一點倒有點類似後世的天朝,地方上的公路、碼頭、倉庫、上下水設施、民兵訓練、醫療服務等一攬子事情,都需要和中央分擔出資。比如一個河港碼頭,一般是中央撥點錢、國營內河運輸公司出點錢、地方政府也要出錢,一堆項目下來這開支可就非常龐大了。
可以說,東岸地方政府的財政是相當之不充裕的。就拿北寧地區來說,若以東岸現有的財政收入分類識別的話,他們的主要財政收入來源於非租稅收入,說穿了就是土地出讓金、罰款、規費、公產出租等等,其中大頭是土地出讓金(在最新稅改中,中央與地方三七分賬,且這個金額取決於政務院每年批下來的公地指標,不按指標私自賣地緩解財政困難的,已經被一擼到底回家種地了),但這部分收入也是有用處的,每年都極為緊張,以至於地區行署的很多衙門目前都得不到足夠的撥款,只能靠罰款和規費收入(比如訴訟費、執行費、抄錄費、管理費、登記費、檢驗費、證明費、註冊費等等)維持運轉,也是苦逼得很。
這樣一說情況就很明了了,北寧地區的財政本就不寬裕,收上來的每一分錢都早就被瓜分完畢、都有了去處,現在要他們一下子拿出至少以萬為單位的現錢,你別看他們每年賣地也能收入二十多萬元,但一時半會還真有些困難呢。所以徐宇現在頗有些躊躇,思索着該挪用哪筆錢為好,最好是不要產生太大的阻力,想來想去最後還是覺得各項開支都壓縮一點,大家都稍微忍耐一下,把這筆錢湊出來。
或許有人會問,既然地方上如此困難,像這類工業投資,請求中央出血行不行?答案自然也是不行的,你以為中央的油是那麼好揩的麼?依照東岸政府每年收入的每分錢都要花光的尿性,你覺得爭搶預算的難度很小麼?雖然你可能只需要幾萬元的撥款,但牽涉到的程序問題可沒那麼簡單。
而說到這裏就不得不提一下如今東岸政府的財政收入。在上個財年(1669-1670),華夏東岸共和國財政總收入(租稅收入+非租稅收入)為萬元,其中由於取消了動產稅、降低了不動產稅的稅率以及賣地收入的日益增長,東岸政府的非租稅收入再度超過了租稅收入,佔比達52.2%,為547.92萬元,其中國企上繳的利潤、土地出讓金是大頭,其他的諸如特許牌照、農牧場出租等收入比起來都只能說是毛毛雨,不值一提。
不過雖然這個財年非租稅收入再度「狂野飆漲」,但其實增長潛力也就那樣,不如租稅收入。其原因嘛也很簡單,因為隨着東岸國內經濟的發展,如今很多國營企業的利潤率也開始下滑了,甚至在某些行業內,就連利潤總額的絕對值都下降了。再加上中央過去多年內對這些企業抽血過於厲害,同時讓其承擔了很多不掙錢、非必要的科研任務,因此上頭也打算讓其「休養生息」幾年,故降低了很多企業上繳的利潤比例,讓其能喘一口氣,當然該交的稅還是要老老實實交的,這點沒得商量。
而在總額為477.9萬元的租稅收入中,總金額最高的仍然是不動產稅,為180.5萬元;其次是近年來異軍突起的消費稅,為101.2萬元;剩下的都不足百萬,分別是關稅86.3萬元、個人所得稅67.9萬元(最新稅改中增加了繳稅的免除額規定)、分屬中央的營業稅39萬元(在最新的第三次稅改中,營業稅開始分國稅和地稅兩種,其中國稅部分企業法人稅率為3.6%、個人為2.8%)、印花稅23.7萬元(此項稅種能收這麼多完全是意外之喜,且後期增長潛力不小)、契稅3萬元。
另有一點要說明的是,個人所得稅67.9萬元其實是包含了個人所得稅、田稅兩個稅種相加的總額,且其中相當部分不是現金,而是糧食折價後的數字統計。也就是說,在取消了動產稅之後,如今的華夏東岸共和國中央國稅仍然是八大稅種,即不動產稅、消費稅、個人所得稅、田稅、關稅、營業稅、印花稅和契稅,全年共收了四五百萬元的樣子,平均一個國民不到兩
第四百二十三章 北寧(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