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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侵什麼權?」夏桔不解的問。
「你們這電腦,是仿造我們四海集團的!你承認吧?」
「對啊,我們就是摹仿你們的產品,誰讓你是我們的偶像呢!當時我們開廠的時候,我哥就說,我們的電腦,就叫四海電腦,這是向李雲海大老闆致敬。」
聽她說得可愛又好笑,林馨忍俊不住,撲哧笑了起來。
李雲海回頭瞪了她一眼。
林馨輕吐舌頭,說道:「姐夫,我看這事可能是個誤會吧?」
李雲海道:「什麼誤會?你覺得這是誤會嗎?」
林馨撅着嘴,不說話。
夏桔道:「我們這麼做,有錯嗎?我們不能向偶像學習?那些歌星唱的歌,我們喜歡的話,不也唱着玩嗎?」
李雲海道:「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你唱着玩可以,如果你也拿着別人的歌,胡編亂造一番,然後拿去出唱片,那就是侵權。同樣的道理,你們要仿造我們的產品,玩玩可以,自己用也可以,但你們不能用作商業出售,牟取利潤!這就是你們的不對了。」
「啊?」夏桔十指交叉,小聲的說道,「可是鵬城這邊,很多工廠都是做仿造的貨啊!他們都能做,為什麼我們不能做?」
在這個野蠻發展的年代,什麼版權意識,什麼知識產權,根本上就是一句空話。
絕大多數人並不認同所謂的專利和版權,他們想做就做了,覺得這是自己生產的東西,怎麼就侵權了呢?
李雲海道:「你沒上學嗎?你文盲啊?侵沒侵權,你不懂啊?」
夏桔被罵,眼淚汪汪,輕輕的抽泣起來。
李雲海道:「你哭什麼啊?你以為你哭就有理了嗎?」
夏桔哽咽的道:「我、我們也不知道!我上過大學,我大學畢業了。在學校里,也沒有老師教我們這是侵權的行為。從小到大,也沒有人教過我們。」
李雲海怔了怔,心想這倒是實話。
整個社會的法律普及意識都還不強烈,政署在這方面的宣傳也不到位。
如果不是專業的律師或者法學生,誰又會刻意去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識?
人們只能從身邊的事物、報紙雜誌、電視節目中去了解。
李雲海道:「這不是你們侵權的藉口!」
夏桔搖着雙手道:「我、我不找藉口。可是也不能你說侵權就侵權吧?雖然你是我的偶像,你也不能欺負我!」
李雲海愕然道:「我哪有欺負你?」
林馨道:「姐夫,你就都把人家罵哭了!這還不是欺負?」
夏桔用力的點頭,對林馨好感大增。
李雲海對林馨道:「你到底是哪邊的?」
林馨道:「我當然是你這邊的,不過我看她也挺可憐的,要不我們就不抓他們了吧?讓他們整改就行了。」
李雲海正要說話,這時工商局的同志來了。
看到穿制服的執法人員過來,夏桔更是着急,這才知道李雲海說的侵權可不是說着玩玩的,這是來查他們呢!
「李老闆,你可不能抓我哥,你要抓就抓我好了。」夏桔情急之下,一把拉住了李雲海的手,一邊搖,一邊大聲說道,「一切都是我的主意,都是我想出來的。」
李雲海快要被她搖散架了,握住她的手,想把她扳開,沒成想她抓得極緊,居然扳不開。
他怕弄傷了她的手,只得鬆開來,說道:「夏小姐,我們是來處理問題的,只要你積極配合我們的調查,那一切都好說。」
「我配合,我一定配合!你要我做什麼?我都答應你,只要你不抓我哥,不關我們的工廠就行,我們廠里有幾十個工人,他們都是農村來的打工妹和打工仔,他們需要生活的呀!」
「嗬,你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