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雲譎波詭,險象環生,無比血腥卻又無比誘人的嘻哈大逃殺里,阿姆是絕對的異類。
為自己打出一番名號之前,不管出現在哪裏,他都會引來充滿牴觸的側目,以及毫不掩飾敵意的竊竊私語。
原因無他,只因為這位名叫馬歇爾-布魯斯-馬瑟斯三世的青澀少年,是個白人。
單就美國社會而言,在絕大多數領域內,白人通常擁有凌駕於其他族裔之上的優勢。他們是主流社會的絕對核心,是創建合眾國的原始股東,是佔據財富命脈和話語權的統治者。寫進獨立宣言裏的「人皆生而平等」,其實真正指代的對象,僅限於那些來自歐洲大陸的高加索移民而已。
在這個以擴張和征服為己任的國度,白人,即是天命昭昭的婆羅門。
但高加索人種的絕對壟斷地位,在說唱行業內卻完全不存在,甚至可以說,這片亞文化空間裏擁有的,是一種截然相反的生態。
以非洲裔美國人社群為核心,向其他有色人種逐漸逸散的生態。
1970年代在紐約萌芽的所謂「Hip-Hop」,本身就是一塊誕生於多元文化的結晶。準確的說,是非裔美國人與英屬加勒比地區的音樂傳統,以及非裔美國人與拉丁美洲的舞蹈傳統之間的融合。因此,從本質上來講,嘻哈文化本身,就是生活在美國大都會的黑人以及棕色人種群體,用以表達不滿和抗爭的發聲工具。通過押韻易記的歌詞,和節奏強烈的鼓點,來抨擊和批判在美國底層社會肆虐的系統性種族主義、制度性群體貧困,以及故意放任的警察暴行。
說唱音樂這種天然的反主流傾向,導致阿姆在進入這個行業時,收到的全是充斥着懷疑的眼神。嘻哈文化的擁躉們擔心這個白人小子是大型唱片公司派來牟利的一顆棋子,是亞文化的侵入者,是一個想要從黑人的藝術形式中獲利,但卻根本不尊重其文化根源的生意人——不怪非裔美國人群體有這樣的反應,畢竟,從有黑人音樂開始,白人就沒有停止過對這些資源的搬運和剽竊。
所謂的搖滾樂之王埃爾維斯-普雷斯利,他的皚皚豐碑,恰是建立在無數黑人音樂創作者的屍骨之上,少部分像B.一樣著名的,以及絕大部分掩埋在歷史的長河裏默默無聞的。
所以,患上創傷後應激綜合徵的黑人社群,順理成章地想要將阿姆拒之門外,卻忘記了這個來自底特律的孩子,除了膚色之外,與那些高懸天邊的音樂產業巨擘毫無瓜葛。
1972年10月17日出生於密蘇里州聖約瑟夫的馬歇爾-布魯斯-馬瑟斯三世,一歲半以前就被父親拋棄,由母親黛比一人勉力撫養。整個童年,馬歇爾都在聖約瑟夫、薩凡納、堪薩斯城、沃倫和羅斯維爾等數個城市和州界之間來回穿梭,很少在某處地方定居超過一兩年。直到十二歲時,他們才在底特律穩定下來,落葉生根。
青少年時期的大部分時光里,他便住在這一條叫八英里的街道上。這是一個屬於工人階級,特別是黑人工人階級的底特律社群。馬歇爾與他的母親黛比,是這個社區里,僅有的三個白人家庭之一。在這裏,馬歇爾不受歡迎、不被接納,遊蕩在街頭的黑人小混混們,幾乎是見他一次就打他一次。對於像他這樣的「白色垃圾」來說,既無法擠進高加索人種的主流社會,也沒辦法在非洲裔的亞文化空間裏得到認可。
他是真正徘徊在每個階層、每個種族、每個聚落邊緣的被放逐者,而這樣的經歷,也使他對同樣以「被放逐者」身份存在的嘻哈音樂,產生了強烈的共鳴。
他不需要挖空心思去尋找素材,每一筆對日常生活的描寫,都是朝冰冷現實射出的子彈。
.A.因此而名垂青史,2Pac因此而永垂不朽,與他們不盡相同,卻又殊途同歸的Eminem,亦是如此。
其他人用說唱證明自己存在的價值,而上述提到的這些人,只是想要通過說唱,證明自己存在。
懷揣着這樣真摯的初心,14歲的馬歇爾開始與高中好友邁克-魯比一起嘗試說唱。他們採用了「Manix」和「M&M」兩個組合名,最後逐漸演變成「Eminem」。他們會偷偷溜進其他的高中,在學校食堂里展開Freestyle對決,也會不顧家長的反對,晚間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