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被毀滅的光焰照亮,荒坂公司的走狗到處尖叫,大樓灑下砂石與塵埃,其中仿佛夾雜着人的鮮血與肉塊...
當時,那個傻逼的傢伙心想着自己幹了這麼一件轟轟烈烈的事情,這下就算是死也值了。
不過他也的確是死了,殘存的意識還被【靈魂殺手】複製成了印跡,以另一種方式苟活在虛擬的世界中。
死亡是沒有時間概念的,關押在數據牢獄的日子也是一樣,你只能感受到漫無邊際的黑暗與空洞。
於是一晃就是五十多年過去了,夜之城也大變樣了。
這座城市現在是什麼鳥樣,夜之城的居民應該也看到了吧......真是血嗎亂。
夜之城的荒坂塔也重建了,那個大煞筆拋棄了自己的人生、拋棄了所有,一輩子就幹了這麼一件轟轟烈烈的事情,結果到頭來卻是白忙活。
那座大樓依舊在那杵着,公司還是那麼牛逼,全世界有那麼多歌迷愛上了他的搖滾樂,結果到頭來卻只是為了聽個樂。
他的歌也不再出名了,人也被忘記了,現在這個世界上還認識他的人沒剩多少了。
他的心血、他的付出、他的一切都變得毫無價值,死後更是連塊碑都沒有。
他的死,毫無意義。
而這就是強尼銀手的故事,這個失敗者的故事。
......(長久的沉默)
...再讓我介紹一下自己吧。
我叫強尼銀手,一具從地獄裏爬出來的屍體。
因為一些解釋不清的原因,我現在復活了。
復活的第一天,我又一次仔細地欣賞了一遍這座城市。
高樓林立,車來車往,天空飛過的浮空車就像蒼蠅一樣嗡嗡叫。
人們麻木地路過、麻木地工作、麻木地活着,街邊有混混在打架,有槍聲在不遠處響起,也有女郎在邀請我花點錢就能玩一玩,可我心累沒興致。
把我重新救活的人說讓我重新熟悉一下這座城市,可我覺得自己明明離開了五十多年,卻好像從來沒離開過那樣。
這座城市依舊是五十年前的那座城市,只是穿上了漂亮燦爛的外衣。
過去的朋友已經沒剩下多少了,那個人和我一起找到了羅格,曾經的前女友兼併肩作戰的隊友。
她以前就很棒,現在更棒了,已經成了夜之城的中間人之王,同時也是來生酒吧的女王。
舊人相見,自然要聊很多東西,我們兩人也不例外。
羅格變了很多,起碼在我的眼中,她已經沒有辦法和過去的暴躁小妞對上號了。
她更加成熟、更加穩重,做起事來總是會考慮各種利益的得失,不過還是和以前一樣乾脆。
呵,她已經有點像一個囉囉嗦嗦、喜歡斤斤計較的老太婆了。
聊了沒多久,那小子又帶着我跑去了沃森區北邊,帶着我參觀了一遍強尼銀手的墳墓。
依稀記得那是一片空曠的地帶,早就被人遺忘、被公司荒廢,整片天空都是灰灰暗暗的,到處都是空空蕩蕩的,那個失敗者就躺在了這裏,具體位置無人知曉,恐怕早已經和淤泥混在一起了。
我吸了根煙,心情有點浮躁,莫名有點哀傷。
英雄遲暮嗎?還是功敗垂成呢?
我想不明白,但大抵是覺得不甘吧,不甘心自己到頭來什麼事也沒做成,不甘心自己死的毫無價值。
那個人似乎察覺到了我的情緒,於是沉默了一會後,他開始邀請我去參加一場葬禮。
什麼葬禮?
荒坂三郎的葬禮!
就和你們在新聞里看到的那樣,我確實是參與了三郎的葬禮,順帶在他的屍體上拍了幾張合影,還把照片發給了媒體,為的就是讓全世界的人好好看看這條老狗的死樣。
你們也看到了吧。
——無論是什麼檔次的大人物,只要是死了,都和路邊的野狗沒有任何區別,和那個被埋在污泥里的強尼銀手沒有任何區別!
死亡是這個世界上最公平的東西,再多再大的權勢也帶不進地獄,在那漫無邊際的黑暗中,死後的世界裏眾生
第五百二十六章:我叫強尼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