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父親見了一面。父親的身體髮膚都完好,說是不曾用過刑,神情卻極其委頓,令人很奇怪。我們祖上蒙異人傳授了一套內家功法,不敢誇口武藝有多高明,體力卻是大大強於常人的。父親怕被人竊聽到甚麼,只說他一身清白,無愧於費氏列祖列宗,叫我趕緊回鄉,照顧好母弟,他也就放心了,差役催促我快走,父親飛速用手指畫了個「段」字,我便心領神會。」
「到了夜間,我摸黑跳進了與父親交好的段書辦段伯父的寓所,早先我父親曾領我來玩耍過幾回,段伯父是京兆人,家眷俱沒有跟來,在西門街賃着一處大宅子,雇着幾個僕役照料着。」
「段伯父也爽快,直道我父親的案子是受了冤屈,說是去年李朝商人假冒朝貢,非法往大明銷了好一批貨物獲利甚昂,事發後上官污我父親買放,奇怪的是,也不將我父移送州府衙門,就一直羈押在市舶提舉司,不知是甚麼意思。」
「我便問段書辦,可有甚麼法子拿到證據證明我父親清白。段伯父告訴我,通關文憑一式兩份,衙門存檔的一份簽署的是我父親的名字,貨主那一份,定然簽署的是上官的簽名,如果能取得這一份文牒,自然我父親就脫罪了。並且他也一直在想辦法,眼看這快要有眉目了,讓我安心再等幾日,下回也不要貿貿然跳進院子來,上官的耳目眾多,被他們看見了反而提防。只需裝作閒逛,朝皋橋下市舶司圍牆內大槐樹上瞧,他會做記號,如若標記上寫了二,便是約我二號來會,以此類推。但叫我四日後再去看標記,因段書辦朔望各要輪班值夜三日。「
「我拜別了段伯父,心想要趕在三天內回去長洲老家一次,把打聽到的情況告訴家裏,官司尚有迴旋的餘地。不想一出太倉城,發現被人盯上了。不止一幫人想來奪我的青布包袱,可青布包袱是我親手理的,也就是幾件替換衣裳,幾兩散碎銀子,這些人必然是被人誤導了,以為我的青布包袱中有甚麼機密,我又不能對那幫人明說他們被人耍了,只得跟他們打了一場又一場。好在對方對我並不了解,他們只道一個年輕後生,縱有些花拳繡腿,好漢還難敵四手哩,如此輕敵,便被我打跑了一波又一波人。」
「我心道不妙,這樣下去來不及趕到長洲縣必然力竭,於是心生一計,對方定然在去往長洲縣的官道上攔截,我卻偏偏折返回太倉,立即在崑山縣棄馬雇了條船沿着婁江重回太倉州,如此太平了半日,在夜貓洞橋上岸,官道上行人往來熙攘,我瞧着危機四伏,覺得那伙人應該快要反應過來我沒有繼續前往長洲縣。便在茶肆里將青布包袱禍水東移給了七公子和小才哥,如此這般,實在是對不住你們。」說着,站起來深施一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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