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於後周顯德元年(954年),宋太宗太平興國八年(983年)進士,卒於咸平四年(1001年)。
根據史料記載,在第三次編寫《太祖實錄》的過程中,由於沒有領會到領導的意思,再加上自己秉筆直書的傳統,結果王禹偁被冠以「背後非議、誹謗領導」的罪名,被貶到黃州去了。
在被貶期間,王禹偁憤然持筆,他書寫了《建隆遺事》這本書籍,最初名為《篋中記》。「篋」指的是箱子;「篋中記」的意思就是箱子裏的書,暗指難登大雅之堂的事。
王禹偁在自己的《敘》中,說得非常直白:「太祖英明神武,曠世無雙,自受命以來,勵精圖治,國家欣欣向榮,這是一件功德無量的事情,這些也是我王禹偁親耳所聞、親眼所見的。但是,現在有些史官在編纂歷史時,他們多有忌諱,不敢真實記載,最近聖上又在大規模修改《太祖實錄》,我怕這樣長久下去,很多事情就會不為人知,不會流傳於後世了,所以我把這些事情整理了出來,一共十幾件事情,也算是為歷史做了一份貢獻了。」
比較可惜的是,對於這麼一本書,高粱河車神是不可能不理不睬的,沒過多久,這本書就被徹底銷毀。
根據宋朝研究者的考證,雖然《建隆遺事》這本書已經失傳了,但是,其他書籍還是引用了不少《建隆遺事》的故事,一共有十一件之多。現代史學家們對這十一件事情進行了詳細的考證,最後得到了一個令人信服的結論:《建隆遺事》上面介紹的內容,大體是可信的,或者更接近於當時的事實。——顧宏義《王禹偁考》
李燾在《續資治通鑑長篇》中詳細地描述了趙光義在「陳橋兵變」中的作用,並且描述了「匡義立於馬前,請以剽劫為戒」這麼一個非常重要的情節,是趙光義在趙匡胤率軍回開封時,扣馬進諫讓士兵回兵營不要搶劫,因此趙光義就成為了「陳橋兵變」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參與者。然而李燾在記載這件事的時候,加了「《舊錄》禁剽劫都城實太祖自行約束,初無納說者,今從《新錄》」這麼一個注釋,這說明《舊錄》的記載是趙匡胤自行約束士兵的,而趙光義及其後代編寫的《新錄》中記載的是趙光義攔馬進諫的,這個注釋表明了趙光義在繼位之後,對他早年間的歷史進行了太多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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