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元十八年,七月初三。
大朝會上,以儒家一脈為首的丞相和御史大夫等大臣,聯合上表了一份銳意變法書,意在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
核心變法內容就三點。
一是鹽鐵官營。
二是收回鑄幣權,無論是富商還是諸侯王,從此之後都不得再私人鑄造錢幣,全部由朝廷統一鑄造並發行,過去的錢幣則在接下來的幾年時間裏陸續回收重鑄,過了期限就不許再用舊幣了。
三是均輸平準。
其中均輸是指,將各郡和諸侯進貢的特產運往附近價高的地方售賣,增加國庫收入,平準則是,國家直接參與經濟運作,在某些東西價格便宜的時候買進,高昂的時候賣出,用來平抑物價。
也免得部分商人囤積居奇。
最重要的是,這當中包括了內外貿易,也就是說,絲綢之路的內外貿易。
西域商道從此只許國家經營往來。
針對的是誰,不言而喻。
白聖如今已經將大乾境內的很多非核心行業或轉手,或捨棄了,還算賺錢的行業,有的轉給了自己孫子孫女,有些轉給了自己女兒,以及外孫外孫女。
不太賺錢,有替代物,或者對環境污染嚴重的,則基本被她索性捨棄了。
所以目前實際來講,白聖商業上的收入,有八成源自於絲綢之路上的內外貿易,如果這方面真的全部改成只能由官方進行貿易,白聖確實會損失慘重。
畢竟她海上絲綢之路尚未打通。
境外生產基地也還沒建好。
這些目前可都是只進不出的主。
顯然,儒家那邊有仔細調查過白聖的情況,甚至於也很清楚,白聖能做成很多事靠的就是財大氣粗,而不是她太皇太后的身份,畢竟光有太皇太后的身份,可沒辦法給百家那麼多財力支持。
沒有足夠的財力,那些虛弱的百家別說搞研究了,能不能生存下去都是問題,又哪來如今復興自家學派的機會。
不過,他們損害的可不僅僅只是白聖的利益,上面三個提議,無論哪一點損害的其實都是諸侯、列侯以及各大豪商的利益,所以接下來是理所當然的迎來了眾臣反對,總體來講就是有利益牽扯的在反對,沒有利益牽扯的或兩不相幫,或直接支持,而支持者佔據多數。
墨家和農家不太敢反對,畢竟這些提議對他們的利益損害並不是很嚴重。
要是他們積極反對,那不相當於在幫助與他們決裂了的太皇太后,所以他們只能既不支持,也不反對,站中立。
真正有可能積極反對的是哪些呢?
是諸侯王、列侯以及富商們。
富商們不用講,他們根本沒有資格上朝,列侯大多數在朝堂上並沒有具體職位,其中很大一部分更是在自己的封地內呆着,諸侯王就更是如此了,他們沒有特許都沒辦法離開自己的諸侯國。
更不用說來長安上朝了。
大多數利益受損者沒辦法上朝,朝堂上當然是支持者遠遠超過反對者了。
但具體同不同意還是得看建元帝。
他有一票否決權。
而此時的建元帝,無疑是相當心動的,因為不論是他自己享受,還是打匈奴,又或者做一些其他要做的事情,都離不開錢,他是皇帝不假,可一旦他沒有足夠的錢,一樣很多事情都沒法辦。
他能利用兵役徵召士兵,但是他總不能一分錢都不撥,讓那些士兵們自己承擔打仗期間的消耗吧,先不提這樣的軍隊戰鬥力如何,恐怕還沒開撥多久。
內部就得譁變造反。
精兵強將都是靠錢養出來的,如果沒有足夠的錢,那就得用人命去填了。
經過稅法改革後,國家的財政收入雖然增加了不少,但也遠遠沒有達到他想幹什麼就能幹什麼的程度,更難以讓他自由自在的揮霍,好好的享受享受。
思慮再三後,建元帝同意了,他能看出來儒家的目的,但是他願意配合。
最重要的是。
他更心動於這麼做之後的收入。
自古以來就是壟斷生意最賺錢,如今他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