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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8:君臣之辯:趙禎VS蘇良

    皇祐元年秋,全宋變法的第一年。

    隨着抑田畝兼併法、青苗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市易法、百日考成策等一系列變法之策的落地。

    大宋全面變法如星火燎原,如火如荼,逐漸進入了正軌。

    這日午後,垂拱殿內。

    趙禎拿着一份文書,眉頭緊皺,面色愈加陰沉。

    「大理寺奏斷大辟官員竟高達九十三人,這不是胡鬧嗎?立即宣大理寺卿、知審刑院趙概見朕!」

    「是。」一旁內侍迅速朝着殿外奔去。

    所謂大辟,即死刑。

    大宋司法承接於唐,但卻比唐要寬鬆。

    其中對死刑的審核更是嚴苛。

    各路提點刑獄司、州府,對死刑只有審訊權與擬判權,而無決斷權。

    所有死刑案例都要提交大理寺覆審,再由審刑院詳議,中書省覆核,最終還需皇帝批准,方能執行。

    趙禎向來仁厚。

    百姓即使犯下死罪,只要不是十惡不赦,也大多以「流刑+脊杖+黥面」替之。

    對一些復仇殺人、因孝殺人,在災害、饑荒等特殊情況下的重大犯罪行為,也都會從輕判決或特赦。

    而對官員就更加寬鬆了。

    非造反之類的大罪,鮮有判死刑者。

    雖然當下已廢除了不殺士大夫的組訓,但去年一年也不過就處死了五名官員。

    而今,兩個月內判處死刑的官員名額竟然高達九十三人,自然令他不解。

    片刻後。

    大理寺卿、知審刑院趙概來到了大殿內。

    「趙寺卿,一次性處決九十三名官員,我朝從未有此先例,大理寺為何這樣判?中書也無異議?」趙禎拿着文書,質問道。


    趙概恭敬拱手。

    「官家,此名單上的官員皆是因百日考成策表現不佳被查,故而歸變法司主理,未經中書審核,直接由大理寺呈遞給禁中。」

    「起初,臣也有異議,但當時蘇御史除了抱着卷宗而來外,還抱着《宋刑統》。」

    「依照《宋刑統》,受財而枉法官員,十五匹絞。這九十三名官員中,有一大半都是貪贓受賄者,另有一部分則是涉及人命案,依律當斬。」

    「卷宗上有范相公和富相公的簽名,蘇御史又告知我,依照變法之規,這些官員必須處以死刑,若官家有疑,他來向官家解釋,故而臣覆核完畢,便交由了官家終審。」

    趙禎看向前方,思索了片刻後,道:「依《宋刑統》確實都該斬,但誰人不知,官員可奪官減罪或可念前功給予特赦,若都殺了,地方官員們豈不罵朕寡恩?」

    聽到此話,趙概嚇得一哆嗦,沒敢搭話。

    趙禎此言也有道理。

    大宋每年判處的死刑犯人有數千人,但真正執行死刑的不過十之二三。

    一方面是因朝廷在改元、三年郊祭、甚至年節之時都會進行大赦,除了犯下大逆不道之罪者,基本都能免除死刑。

    另一方面,官家向來以仁厚著稱,為保此名,會想方設法減少殺虐,即使讓一些死刑罪犯在流放之時身亡,也不會直接判處死刑。

    更何況。

    當下要殺掉的乃是九十三個有功名在身的士大夫官員,朝廷若想找理由免除他們的死刑,非常簡單。

    蘇良不可能不知此內情,如此做,必有原因。

    「宣監察御史蘇良來見!」趙禎道。

    半個時辰後,蘇良來到了垂拱殿。

    當他與趙概眼神相對時,便明白了官家宣他所為何事。

    「蘇卿,向朕解釋解釋吧!」趙禎看向蘇良問道。

    蘇良朝前走了一步,微微拱手。

    「官家,此九十三名官員的罪行乃是在施行百日考成法時所揭露,依照《宋刑統》,應該判處死刑。」

    「臣以為,變法期間,官員犯罪,定要嚴懲嚴辦,以儆效尤,故而與變法司范相公、富相公商討後,決定處以死刑,立即實施。」

    「不知官家有何疑問?」

    趙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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