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堂內所有人的想法。
包括呂公著。
那主簿黃貴皺眉道:「是誰告訴你,被人打,就能上這開封府來擊鼓?」
開封府的鼓真不能亂敲。
當初李四一案,張斐也沒有擊鼓。
這開封府對應的應該是市政府,呂公著更多的責任是市長,只不過他同時還兼顧開封府最高法院院長。
然而,在開封府管轄內,有五個法院之多,且好些個法官,不管是民事糾紛,還是刑事案,一般都是去那五個法院。
等到他們審完,給出判決之後,呂公著再審查一遍,若無錯漏,就對外宣判。
流程大體如此。
呂公著的主要職責,是農田水利,是經濟民生,不是破案,除非涉及到官員,或者重大刑事案,呂公著才會親自審理。
李四一案,本就不該來這開封府,只不過這呂公著當時也想碰一碰張斐,再加上張斐花樣繁多,激起民怨,故他才親自審。
張斐有氣無力道:「這小民知道,但是小民這回被打,開封府是脫不了干係,而且知府也是當事人之一,故此小民只能來此找知府伸冤。」
與我有關?呂公著好奇道:「此話怎講?」
張斐道:「昨日小民剛剛從許府搬走,前腳剛剛踏入新家,就被幾個蒙面人用麻袋罩住,狠狠毒打了小民一頓。」
呂公著問道:「此與開封府有何關係?」
張斐道:「小民初到汴京不久,所識之人不多,得罪的人那更是屈指可數,也就是為李四打了個官司。而這官司是在開封府打得,最終也是開封府從中調解的,但結果就是沒過多久小民就被人襲擊報復,這若傳出去,誰還敢來開封府告狀。」
呂公著面色漸漸變動凝重,「你是說陳裕騰派人打得你?」
張斐搖搖頭。
呂公著道:「那你是什麼意思?」
張斐道:「我認為是王司農找人打得我。」
「王司農?」
呂公著詫異道。
「是的。」
「你有何證據?」呂公著問道。
張斐道:「當初小民在為李四辯護期間,那王司農曾來找過小民,並且對小民進行威逼利誘,但是小民當時沒有答應他,並且還怒斥他知法犯法。」
呂公著皺眉道:「為何你當時沒說?」
如果真是如此的話,那張斐當然有權來此擊鼓鳴冤,這不但涉及到報復,而且還是涉及到朝廷大臣。
張斐嘆道:「對於小民而言,自然也是希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啊!」
是嗎?呂公著哪裏肯信,又問道:「你可有證據?」
張斐道:「那是大白天,肯定有人見到。」
呂公著稍一沉吟,道:「但即便如此,也不能夠證明王司農就威脅過你。」
張斐道:「是呀!王司農特地來找我一個素未蒙面的珥筆之人喝茶聊天。」
呂公著哼道:「你休在這裏油嘴滑舌,這本官自會查明。」
張斐道:「這正是小民所期待的。」
說到王司農,呂公著就不能不管。
這宋朝的司法,其實是默許民告官的,因為沒有法律條文禁止,地方上可能有所差別,但是開封府是有過很多先例的,而且開封府對於這種案子,也是非常看重的。
道理很簡單,這汴京遍地士大夫,如果開封府不能為百姓做主,試問誰還將開封府放在眼裏,這還涉及到一個權力問題。
正如張斐所言,他被打可能是李四一案的延續,當初從中調解的呂公著自然是有責任。
於是呂公著先讓黃貴帶着張斐下去錄供。
張斐剛剛被帶下去,通判李開便急急來到這裏,「聽聞那張三又來了?」
呂公著道:「正在錄供。」
李開納悶道:「他如今可沒有資格上堂爭訟?」
呂公著道:「他是來告狀的,不是爭訟的。」
「告狀?告誰?」
「王司農。」
呂公著又將整件事的來龍去脈告知李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