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是很容易被領導提拔的。
第一種人,是能夠替領導辦事的,善於為領導排憂解難的人。
有很多事,領導自己並不適宜出面。
有這麼一種人,領導什麼話不說,他早已知道領導希望他做什麼,並且悄無聲息地替領導辦好,這樣的人領導不用才怪,一定會重用,而且會永遠把他留在最重要的位置。
第二種還是那些會辦事的,不是替領導辦私事而是辦公事。
能夠把公事辦得漂漂亮亮,讓領導政績斐然,卻又不對領導形成任何威脅。
第三種才是那些會拍馬屁的人,不管是拍的恰到好處還是彩虹屁,大部分人都是很吃這個的,能夠愉悅領導的身心,能力沒有,但是也不用擔心威脅。
還有一種人,就是那種聽話的人,他們沒有自己的思維,沒有主動性,絕對服從安排,這類人往往也能在官場中活的滋潤。
沈青雲自然不屬於這幾種人當中的任何一個,但聞強很清楚,自己在紅岸派出所如果想要干出成績來,少不了沈青雲的支持!
想想自己的老搭檔孫健,從派出所長一路平步青雲成為縣公安局的常務副局長,不就是因為連續破了兩個大案麼?
而這兩個案子的始作俑者,可都是沈青雲!
所以,聞強上任之後,就專門跟沈青雲進行了談話,他表示希望沈青雲能夠支持自己的工作,而作為回報,他也保證,不會耽誤沈青雲進步。
沈青雲對此是非常滿意的。
能夠跟聞強達成一個默契對他今後的發展,自然是有着巨大的好處。
官場是個只栽花不栽刺的地方,在官場上樹立了一個敵人,即使有再大的本事,把這個敵人踩在腳下,人家一旦有機會,也可能反咬一口。
鬥爭不過是官場的基本法則,鬥爭只不過是一種不得已的手段,平衡才是官場的真正法則。
不過沈青雲也明白,自己這個副科級別看派出所沒人說什麼,但在整個公安政法系統內部,盯着自己的人還是有很多的。
想要讓那些人閉嘴,唯一的辦法,就是繼續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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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沈青雲升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