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兄看來,宮女其實就是奴婢,三兄府上也有家僕,奴婢的子女雖然也是奴婢,先以忠事主家為重,但也必須孝養父母,是否?」
「不孝者,何以論忠?」
「我就打個這樣的比方吧,如果奴婢犯事,被三兄發賣了,經牙行賣給了他人,跟父母骨肉分離了,見都難以再見,試問他還怎麼孝養父母呢?難道說,三兄在發賣奴婢前,還必須先經奴婢父母許可麼?」
三皇子:
「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宮女在未成宮女前,她首先就是庶民,庶民孝養父母和貴族不一樣,從來都是量力而為,最大的孝行莫過於自願賣身為奴,使得父母不會立時餓死,可賣身之後,無自由可言,又何來的能力繼續孝養父母呢?
獲赦的宮女再次獲得了自由身,可又恢復了庶民的身份,她們是弱質女子,就算歸籍後能得一個好歸宿,也不可能分文嫁妝都不備下,三兄是不知道,嫁妝是女子的底氣,女子只有底氣足,才有餘力持續照恤娘家的父母,否則便是有心孝養,也心有餘而力不足。
更何況宮女離家十餘載,父母親長萬一已經過世,難道還應該『孝養』手足兄弟麼?因此其實我也是贊成中女史的看法的,給予宮女一筆補恤,不使歸籍的宮女受控於人,相當必要。」
就連三皇子府上的一個兵丁,也忍不住闡述了下自己的見解:「小人是家中的次子,一家人均靠殿下養活,月月所得的糧帛,其實也只孝奉父母十分之三,這十分之三,是父母替阿妹備下的嫁妝,阿妹離及笄尚遠,當然不曾定婚,不過阿爺阿娘都說了,無論阿妹嫁去誰家,不能全依賴夫家,必須得有自己的私產才不會受委屈。
要說來,孝養父母本是兒郎之責,女兒家在家的日子短,出嫁後還得孝養翁婆,若讓女兒家承擔孝養兩家親長的責任,男子漢大丈夫顏面何存?」
三皇子徹底無話可說了。
等酒勁過去了,他把頭天晚上的一場辯論又再回憶了遍,是真意識到自己的確沒有站在宮女的立場上慮事,忽視了宮女哪怕獲赦歸籍,已經年滿二十五,婚事上其實已經不那麼容易,而肯接受婚配軍士的宮女,又不能歸籍,等如遠嫁在京中,這十萬錢,就是皇室替她備下的嫁妝,她的家人,其實是能夠收穫比十萬錢更多的聘禮的。
只有心繫家人的宮女,才會選擇歸籍,既然心繫家人,就不會坐視家人的飽暖之患,鐵石心腸一毛不拔。
還真是只為錢財的人,才會因為十萬赦錢和分離多年的親骨肉反目成仇。
三皇子進而還想到了自己,他是皇子,似乎也從來沒認真考慮過如何孝養父母,當然他的父母並不需要他真的傾盡私財去供養,反而他所謂的私財,儘是父皇賜予,如果他連公主妹妹的嫁妝都想貪占的話
臉上火辣辣的,怎麼都覺得自己不像個人。
他到底怎麼想的,竟然當着那麼多人的面,和中女史爭論宮女不該得那筆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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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章 角宿君再次失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