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也不多話,這算是答應了我的合法請求嗎錯,我挨了一巴掌,還被警告:「老實點。」
我智商高,情商也不差,連忙取了些現金塞給警察。
立馬,警察換了一付面孔。
阮律師來了,但並非對口的阮律師,是我公司常駐的,關於財務方面的當地律師,但有他在,聘請一位合適的刑事方面的律師,應該不是難事吧。
公司財務專業的阮律師很嚴肅,他告知我:「錢家第一時間知道你出事了,他們也第一時間關閉了我的所有財務財戶,不日,新的地區總代理即將上任。」
換言之,我現在什麼都不是了。除了身上不多的現金之外,我一無所有了。沒有金錢,聘請律師為我辯護,免談。
「這條消息算是我免費贈送的,你即將淨身出戶了,你與錢家女兒的婚姻,也將終極。」阮律師很現實:「我勸你選擇認罪吧。」拋下此話,他頭也不回地走了。
陷害,有預謀的陷害,主謀是否是錢家,不知道,但我是被人陷害是不爭的事實。此話警察會信嗎
而且現實,太現實。平日裏,阮律師對我點頭哈腰,如今,又是一付什麼嘴臉。
不在國內,我現在身處東南亞的國外,還沒有律師辯護,結局可想而知。
審訊室內,我問道:「我是如何殺人的」
警察差點被我氣笑了:「是我審問你,還是你審問我,快點老實交待。」
我冤啊,我沒做,我交待什麼呢
好在我腦袋瓜好使,將身上所有的現金全數給了警察,因為我想脫罪,就必須知道我到底犯了什麼罪,警察到底掌握了多少證據。
在東南亞,錢是幾乎萬能的,警察也不例外。
在收了現金後,我大致知道了我,到底幹了什麼,其實我真的什麼都沒幹。
證據大致如下:
五星級豪華酒店的總統套房,我殺了一名當地知名應召女郎;
酒店走廊的監控,不好意思,昨天剛壞的,沒有資料可以提供;
也不是沒有監控資料,有,是在房內,也不知是那位想錢想瘋了的,安裝的針孔攝像頭,正好錄入了一個模糊的背影,在勒緊應召女郎脖子上的那條絲巾。
這條絲巾,當然現在已然是證物了,是屬於我的,送給錢家女兒的,也就是我現在的老婆錢盈盈的定情之物,價值5萬元,不好意思是美金,因為是限量版的。不然,豪門的錢家女兒能看得中意一條絲巾嗎
有這些證據還不夠嗎妥妥的,可以把我送進大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