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着話,拎着啤酒瓶給自己當頭一瓶!
砰的一聲,啤酒瓶被砸碎,趙德漢的頭上也開始流血。
「啊」這一幕讓後面的一個實習律師頓時捂住了眼睛。
「這夠不夠?啊,夠不夠?不夠的話我用這條命來還行不行?」
瘋狂的一幕讓很多律師都為之膽寒,上次雷總那事發生的太快,還沒咋呢刀子就進了老唐胸口。
害怕是肯定的,但沒有這種威脅來的深。
這就好比以前津門的混混一樣,就朝着自己下刀子,讓你知道人家的狠。
老唐的臉上則滿是無奈,還以為拎着啤酒瓶是要給自己一下呢,結果給了他自己一下。
你這就不講武德了。
現實中也經常有這種,比如你要是敢分手我就自殺
對於這種極端行為,只要遇到了都會頭疼。
但老唐卻無所謂,他施施然地掏出了手機滿臉嚴肅道:「法律告訴我們,遇到了這種事,首先肯定是要報警的。」
「其次呢,不能對對方有教唆性的行為。」
「最後呢就是,對方自殺,有義務來阻止,這樣你就不會承擔責任。」
說着話就開始撥打報警電話,對面的趙德漢被驚的酒都要醒了。
誰都知道,鬥狠這種事就是要把對方嚇到的,用命來威脅別人也一樣。
可是現在,自己已經威脅了對方,對方卻把所有的法律規定一條一條擺出來,而且還打算挨個開始做
「唐方鏡,你玩我是吧?你覺得我不敢?」
拎着啤酒瓶又是一下,這一下過後,那血直接流了滿滿的一臉。
「哎呀不要啊,你不要用啤酒瓶砸自己啊!」老唐在對面滿臉着急地喊道。
阻止又不是說必須得攔住對方自殺,有阻止行為就行了,否則人家要跳樓你是不是還非得拉住,人家要跳河你是不是非得拽住。
對不對,最起碼在法律上要的是你的行為而不是結果
法律也不可能規定說你就算讓自己受傷也得履行救助義務,不可能的,那就和你自己的人身權有了衝突,人身權可是基本權利的。
老唐這種法律流氓又怎麼可能不知道呢。
「餵警察同志,我這裏是人民路87號騰達律師事務所,我是律師唐方鏡,有人威脅我說不撤訴就自殺,現在用啤酒瓶砸自己的頭呢,我在努力攔他,但是攔不住」
急救電話不用打,後面的老王早已經打了,他是律所主任有錢。
說完了,老唐定定地看向對方,你砸一次我阻止一次,反正絕對不會說那些「有本事你就砸」之類的話。
自從上次雷總之後,律所門口的監控就升級過了。
趙德漢手中的啤酒瓶落到了地上,碎裂開來,整個人頹然地坐下,兩瓶子也讓他的酒醒了。
胡亂抹了抹臉上的血,整個人看着特別可憐。
「唐方鏡,我女兒都承認錯誤了,你難道就不能給她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嗎?」趙德漢啞着嗓子說道。
唐方鏡盯着面前的趙德漢道:「你女兒是人,別人家的孩子不是人?犯錯了就要接受懲罰。」
改過自新那麼容易的話,那還要法律幹嘛。
老唐才不信趙德漢是第一次說這話,他那女兒以前霸凌的事可不少,他每次不都是去給別人說好話,說女兒能改嗎?
可是她改了嗎?
沒有,她反而覺得這麼做根本沒事,那還怕什麼,以至於膽子越來越大。
趙德漢還想說什麼,騰達門口已經出現了兩個警察。
「什麼情況啊?」為首的警察問道。
老王趕快跑上來道:「同志是這樣的」
他將情況講了講,又指了指門口的攝像頭:「剛剛的事都錄下來了。」
正好,救護車也到了,一個警察跟着把趙德漢送去了醫院,另一個警察看了看監控,都沒問題。
只是在看監控的時候忍不住問了一句:「這個唐律師他怎麼想的呢?」
老王表示自己不清楚,反正正常人不可能是那個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