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全都是貴的牌子,我上班的時候,一個月收入也就三四千塊錢,我還要吃住用,一個月能餘下兩千元就很不錯了,連給她買一套護膚品都買不起呢。」
唐曉:「」
生活那樣精緻的女孩子,嗯,凌琛的確養不起。
也怨不得他的未婚妻離他而去。
其實,分了也好,因為兩個人的消費觀念不同,真在一起了,也會經常吵架鬧矛盾的。
「你未婚妻收入很高吧?」
「她沒有上班,不過她家裏條件很不錯,家裏有公司的。」
唐曉恍然,怪不得對方的消費觀念奢侈了,原來是有錢人家的千金。
她好奇地問着:「你們是怎麼認識並成為未婚夫妻的?」
兩個人應該不是同一個圈子裏的人呀。
凌琛抿抿嘴,既然撒了謊,那就一直編下去吧,他說道:「她的爺爺救過我爺爺,在我很小的時候,我奶奶就口頭上給我和她訂下了娃娃親。」
「那時候我們兩家家世差不多吧,後來距離就拉開了,我雖然長得很好看,由於老是失業,沒有錢,我未婚妻才會拋棄我,逃婚了,讓我丟盡了臉。」
要不是他讓慕南攔住了媒體記者,讓記者們知道他和白盼盼約好了時間領證,白盼盼卻逃婚,他就會成為江城人的笑柄。
自然就會丟盡了臉。
就算現在沒有丟盡臉,凌琛只要一想起來,還是一肚子的火氣。
從來沒有人敢這樣子對他的。
唐曉哦了一聲,「原來如此。」
沒想到都二十一世紀了,還有娃娃親呀。
「那,你現在和我領了證,你家裏人知道嗎?」
唐曉還沒有見過婆家的任何人。
凌琛淡淡地道:「當初我奶奶承諾過的,如果是我未婚妻的原因導致我們結不成婚,我的婚事就由着我作主,他們不會再干涉。」
他閃婚後,倒是告訴了家裏人,但不允許家裏人擅自來見唐曉。
他和唐曉也沒有到見家長那一步。
現在不過是搭夥過日子而已。
「以後你未婚妻若是後悔了,回來找你,你跟我說一聲,我們隨時都能辦理離婚手續的。」
唐曉和凌琛閃婚,是為了爺爺。
爺爺有希望好起來,凌琛的未婚妻要是回來找他複合,她願意還他自由身。
並肩走着的男人倏地頓住腳步,偏頭,俊臉陰沉,眼神森冷,冷冷地瞪着她,連語氣都是陰冷的,「你說什麼?再說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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