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姐,公安局那邊同意我調取監控錄像了!」接完電話,夏明月喜滋滋地說道
原先不同意,現在又改口同意。這其中態度轉變的原因,要說與書記夫人沒關係,夏明月第一個不相信。
「那你快去吧!」簡大律師微笑說道。
現實就是這樣,有時你不想利用你的身份去強迫別人做一些事情,但別人卻會因為你的身份而主動給予方便。
夏明月到現在為止還很心虛,因為她當時在跳槽到如意律師事務所時,根本就沒想到會遇上簡書月學姐。
話說,時間過去了好幾年,估計簡學姐早就忘了她與周書記辯論的那一幕場景了。
還有,她寫的那本《周易的幸福生活》己經完本了,估計也沒人猜得到她就是這本書的作者。
為什麼完本?因為男主角升得太高了,再寫下去容易被和諧,還不如見好就收。另開一本不受限制的玄幻或者懸疑題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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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巧巧蜷縮在被子裏,閉緊雙眼捂住耳朵,然而滿腦子卻都是一條條不堪入目的評論。
『一個綠茶婊,還裝起了無辜,你不就是出來賣的嗎?』
『不是告人家強姦嗎?現在怎麼改口了啊?嘖嘖,說給大家聽聽,收了人家的錢,怎麼有臉告的人家強姦?』
『現在的女高中生都這種素質的嗎?唉,真是世風日下,道德淪喪啊!』
『宋妹妹,五百塊一宿幹嗎?我沒他們那麼變態,我就一個人。』
啊!宋巧巧猛地坐了起來,瘋狂撕扯自己的頭髮。
沒錯,她就是一個愛慕虛榮又故作姿態的婊子。
她沒有裝可憐,她是真有一個賭博的爸,生病的媽,她出賣身體的錢,花了二百塊買了條自己最喜歡的裙子,花了八百多塊換掉了老掉牙的二手手機。剩下的錢攢着做自己的大學學費。
她接受了段琅的錢,同意了與段琅發生關係,然而在下半場,當眼罩拿掉的一刻,她難以置信地發現,壓在她身上的人換成了常遠。
「你哭個什麼勁兒?說好的西千塊錢兩次,這不就是兩次嗎?」
當時段琅一臉不耐煩地說道。
後來警察破門而入,她抱着無比的恨意,控訴常遠與段琅強姦她。
再後來,段家派人找上了門,開出了三十萬的改口費天價。
宋巧巧想起了警官姐姐對她說的話——『你知道你的改口意味着什麼嗎?意味着你將要在很長一段時間,去面對網絡和現實中鋪天蓋地的嘲諷、指責、羞辱和謾罵,你覺得,你能承受得住嗎?』
事實證明,她承受不住!
所以,她只能選擇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