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叫不叫天賦?
奇怪的是,後來我考上了大學。
當然,不是清華,不是北大。我沒聽過的一所二流學校。正經的說就是二本。
學的是蓋房板磚的本事。聽人都說這行業很牛。
這他媽確實很牛,班裏就三個妞。
所以我大學上完,初吻還賴着沒走。當然還是處男。
畢業兩年了,不會畫圖紙不會材料力沒有二建證沒有各種證除了四級證的我,找到了工作,兩年了,一個月三千八。夠吃不夠花。
我覺得我會這樣孤孤單單有着幾個好兄弟的陪伴下浪蕩的過完一輩子。可是……
我不知道我怎麼會走到這裏的。這個城市最破爛不堪的地方。
相當於人們口中所說的貧民窟,一群收入還不如我的拖家帶口的可憐人們。
可是,他們至少還有個家。該被可憐的是我吧。
我不知道我怎麼會想這麼多。可能是身體上的冰冷讓我有些精神恍惚了吧。
我能找到它嗎?我再一次問自己。
不,能的。我會殺了它。我點上最後一支煙,安慰着自己。
可是手指僵硬的厲害,煙還沒點着掉在了地上,我艱難的弓下腰撿起,還好,只是濕了一半,我把煙拿在手指放在懷裏捂了一會,可能身體太冷,沒有多大效果。
我很高興煙還能吸着,看來自己的運氣還不算太糟糕。可一個煙都拿不住的人如何去殺一隻妖怪?
找了一個稍微能擋雨的地方,也不管地上濕不濕。坐下、我真的想找個地方歇一會了,哪怕只是兩分鐘。
為了不讓自己睡着,我強迫自己去想如果找到了那隻妖怪,我該怎麼去對付它?報警嗎?
這個想法有點可笑。甚至是荒誕。
我還是費力的摸出手機,去年雙十一三百塊錢淘的。
打開手機,卻莫名的沒有信號。只有一條信息,發信人是付正武,我為數不多的好兄弟之一,高中大學過來的。真正的好兄弟。
「小白,明天晚上喝一杯!」
短短的九個字,卻讓我麻木的身體稍微暖和了一些。他總是叫我小白,我警告過他很多次小白像一隻寵物的名字,只是效果不大。
跟我不同,他有一個完美的家庭,比普通人好上太多的家境。父母做生意,爺爺是退休的市級高官。叔叔也是一個富庶小縣城的縣長。
可奇怪的是,我們是好兄弟。
明天喝一杯,多好,可是我還能撐到明天嗎?到了現在我不認為我還能花三個小時走回去。
不,我一定要找到那隻妖怪。
我盤算着,至少,面對那隻妖怪的時候我也不是毫無一絲戰鬥力。
這還得多謝那個老人——一個流浪漢。
他說他是獵妖士。
我很可憐他,不光是無家可歸,還得了老年痴呆。這世上能讓我真正有資本可憐的人真的不多。
當我腦中莫名多了一股東西的時候,我只是有些奇怪,像做夢夢見自己看了一本書醒了還記得一樣奇怪。
當然,只是奇怪而已。可是當那個老人在我腦海中多了這一股東西的時候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變成一具乾癟的沒有一絲水分的屍體的時候,我真正瘋了一般嚇得哭喊着跑了。
第二天我鼓足勇氣再去那個橋下看的時候,哪裏有什麼屍體,只有一片白色粉末狀的東西。和兩塊拇指大小不規則的骨頭卻又不像骨頭的粒狀物。
出於一種莫名的心理,我把它撿了起來,因為我覺得那兩粒珠子,姑且稱之為珠子吧。我覺得那兩粒珠子很親切。
雜亂思緒在腦子裏像放電影一般,我可以確認腦子裏的那股東西有對付妖物的辦法。
可即使我相信那種辦法是真的,我一個肉眼凡胎的孤兒能做什麼?
我想強迫自己停下來這些毫無意義紛飛的思緒,因為這些想法讓我不想站起來,可我必須站起來。還要找到那個妖怪,不是嗎?
我努力地去這樣做,下半身像石化了一樣,一絲力氣也用不上。
也許是寒氣入體了吧,以前聽老人說某某某因為睡在地板上第二天癱瘓了之類的,或許我此刻就是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