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話,門傑每年至少,要舉辦一場個人演唱會,如果時間充裕,並且公司有這個想法的話,個人演唱會的數量還會酌情增加。
雖然不是很想要幫助公司賺錢,但『每年至少一場』的演唱會這個規定,卻限制着門傑。
而且畢竟到現在為止,門傑也沒有舉辦過演唱會,正好趁這個機會,稍微的嘗試一下。
至於以後,公司還想要利用門傑斂財……
哼哼,這一點,在合同上面可沒有任何的說明!
「嗯,公司準備在過一段時間,為你準備一場個人演唱會,讓我來詢問一下你的意見!」
在合同上面,門傑的責任,便是每年舉辦一場個人演唱會,但具體在哪裏、什麼時候舉辦,卻是門傑本人說了算,公司讓梅魅與自己協商,也屬於正常。
如果門傑不願意,或者是沒有時間的話,完全可以把這件事情往後拖,等到年末的時候再舉辦,公司也沒有任何的辦法。
不過至少現在,門傑還是蠻想要舉辦一場個人演唱會,嘗試一下。
「為我舉辦個人演唱會,我沒有任何的意見,但是過一段時間……」
臉上閃過一抹糾結的神色,門傑充滿歉意的道,「梅姐,真是對不起,我還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就要回《神話》劇組拍戲,在時間上面可能有些衝突……」
在門傑想來,即便是準備為自己舉辦個人演唱會,公司也需要調動大把的資源,加上其他的明星可能也正在利用着公司的資源,短時間內可能無法展開,如果到時候自己正在拍攝《神話》的話,就顯得有些尷尬。
到時候,選擇哪一邊,都不好。
「這點你放心,這個問題公司高層已經考慮到,並且已經有了應對的方案!」
稍微頓了頓,梅魅繼續說道,「只要你現在答應,公司便會開始對外宣傳,同時開始着手準備,雖然時間方面有些趕,但正好你現在屬於話題人物,在外界頗為受到關注,時間比較趕,對你的影響也不會很大!」
「至於具體的時間……公司向你保證,最多也就是25天的時間,你的第一場個人演唱會就能夠順利展開,絕對不會耽誤你拍攝《神話》的時間!」
「25天之內?」
眉毛一挑,門傑微微點了點頭,「如果能夠保證在25天之內,順利開辦我的個人演唱會的話,那我就沒有任何問題了,不過如果是在25天之後……梅姐,到時候我要是挪不出來時間,可不要怪我!」
在私人上面,門傑可能不願意去說這種讓人尷尬的話,但碰到了工作,門傑還是崇尚先小人後君子的態度,先將所有不好的情況列舉出來,省的到時候出現問題。
如果真的在25天之後公司才籌辦好門傑的個人演唱會,門傑絕對不會去參加,到了那個時候,公司出現的任何財產損失,門傑也不會承擔。
「這點你放心,既然已經承諾你了,到時候就算是出現了差錯,也不會找到你的身上!」
對此,梅魅給出了非常肯定的答覆,在得到了門傑肯定的答覆之後,梅魅繼續問道,「對了,關於這次演唱會的舉辦地點,你個人比較偏向於哪裏?」
「舉辦地點?」
聽到這四個字之後,門傑眼前浮現出來的地點,無非是兩個,屬於自己的主場。
燕京、常沙市!
作為自己的主場,這兩個城市不論是人口密度,還是自己粉絲的支持率,都是非常之高的,甚至粉絲數量方面,可能在整個華夏都是最高的,畢竟一個是自己出道的地方,一個是自己的『門傑粉絲團』總部一樣的地方。
不論哪一個地方,門傑相信,都會有着無數的粉絲前來支持自己,根本不會出現演唱會開始了,沒有多少人過來參加的尷尬場景。
不過選擇哪一個地方,的確是一個艱難的選擇。
「就選擇……常沙市吧!前段時間我在常沙市參加快樂大本營,粉絲們的反響很熱烈,第一次舉辦個人演唱會,還是在常沙市比較把握!」
猶豫了片刻,門傑便給出了答案。
畢竟,在常沙市,有着自己唯一的終身粉絲萬彤彤,在常沙市有着非常大的能量。
只要有萬彤彤的存在,門傑相信,等到自
第二百四十二章 時間與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