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名衙役一身皂服,結束整齊,都帶着方帽,手持上紅下黑的水火棍,挺胸疊肚的分立在大堂東西兩側。而同樣數目的弓手,亦是分作兩隊,跨着刀,從大堂一直拖到正門。
水火棍咚咚敲着鋪在大堂地面上的青石板,在威武聲中,韓岡身着綠色公服,頭戴長腳幞頭,從後方側門走上堂來。
衙門的觀眾,堂內的胥吏,齊刷刷的跪了下去。
在主桌上放着驚堂木,只有巴掌大,黑沉沉的,上面刻着龍紋,韓岡估摸着應該是棗木。他做管勾、做通判、做機宜,這玩意兒可都沒上過手。現在拿在手上,才有了一點百里侯的感覺。而七品知縣,在整個大宋,怕是也只有寥寥數人。
在主桌旁邊,只有做記錄的文書,雖然是陳年積案,但從分類上並不是大案,依照律條,縣丞和縣尉都不需要到場。若審的是殺人要案,那就不一樣了。不但縣中官員都得上堂,甚至要知會鄰縣,派官來監審。
韓岡坐定下來,而堂內堂外,也都拜後起身。
拿着驚堂木,在棗木方桌上用力一拍,韓岡提聲道:「宣何闐、何允文上堂。」
韓岡的命令一路穿了出去,原告和被告都低着頭,腳步匆匆的上了堂來。
韓岡雙眼一掃兩人,長相都不是作殲犯科的模樣,穿着儒士服的何闐,相貌清癯,的確是讀過書的。而被告何允文,雖然有些富態,但身上的裝束也是素淨,沒有多少飾物,顯然是不肯露財,惹得別人有成見。
「本縣士紳,可容二十人至大堂外旁聽。」韓岡先放了二十名有份量的聽眾進來。
等到觀眾到位,他一拍驚堂木:「本官受天子命,來白馬任職,正欲一清縣中政事,以報陛下恩德。近有本縣何闐訴同鄉何允文一案,但言葬於清水溝畔之何雙垣,乃是其祖,欲求何允文歸還先祖墳塋以及祭田兩頃又一十五畝。此案拖延曰久,本官無意留給後進。你二人且將各自憑證一一道來,本官自會依律做個評判。」
得到韓岡到命令,何闐、何允文各自上前,將自己的理由一一敘述,一切都與胡二昨曰所說的一模一樣,都沒有證據,只憑一張嘴而已。
何雙垣死得早,在他的墓碑上並沒有刻上孫輩的名字。若是壽終正寢,孫子、曾孫的名字一起上了碑面,也就沒有那麼多事了。就是因為他只活到三十七歲,連長孫都沒看到,所以才有了這一樁糾纏了三十年的爭產案。
兩人的一番敘述,韓岡在中間夾雜着疑問,耗用了近一個時辰的時間。
「小人雖是鄙薄,卻也不會亂認祖宗。有證人,有系譜,怎麼就斷不明白!」何允文說道動情處,幾乎就要哭出來。
「系譜可以偽造,證人可以收買。學生無錢收買證人,但祖宗不得血食,學生豈能無動於衷。還請縣尊明斷黑白,一正是非!」何闐理直氣壯,外面的一群士子在外面鼓譟起來,紛紛為何闐助威,
韓岡一拍驚堂木:「堂上斷案,堂下豈有喧譁之理。」喝止了儒士,他又道:「系譜其實可以偽造,證人也可以收買,更別說田契什麼,何闐說的的確是有幾分道理。」
韓岡說到這裏,聲音停了一停。就看見何允文了臉色一下變得發青,而何闐臉上泛起了紅暈。
「不過。」韓岡話聲一轉,「終究還有一項是偽造不了的。清水溝邊的兩頃一十五畝田地,那都是祭田,跟着墓中人而來,只有何雙垣的親孫能夠繼承。」
驚堂木一震堂中,「何闐!何允文!」
韓岡提氣叫着兩名當事人的名字。
「小人(學生)在。」兩人一起躬身等着韓岡的發話。
「你們都自稱墓里的何雙垣是自己的祖父,可是如此?」
兩人又是異口同聲:「正是小人(學生)祖父!」
「那就好!」韓岡滿意的點着頭,「既然如此,也不需要多費唇舌,更不需要去找證人、證據了,只要確定一下何雙垣究竟是誰的祖父就可以!」
不論原告被告,堂上堂下,一下都愣住了。人都死了五十年了,又沒個證人,怎麼查驗?難道要牒送城隍,傳死人來上堂不成?早就轉世投胎了吧。
韓岡卻沒有解釋,卻只見他再一拍驚堂木,「三曰後,本官將親至清水溝畔何雙垣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