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左,江右各有難處,只看治政之人的手段而已,李靖算是先行了一步,誰讓人家是皇帝的老丈人呢,做起事來就不用顧忌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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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初,回京述職的張倫,薛萬徹,張士貴三位大將軍入宮見駕。
這時密集的小朝會已經被李破停了下來,六月初一的大朝上面,李破詔人宣佈了一次階段性的成果。
涉及到的是稅賦和田畝分配的問題,這個已是商量的差不多了,給了山東,河北,河南等地許多優惠政策,輕徭薄賦都是題中應有之義,主要是想吸引人到那裏去定居。
早年北齊的河北,山東軍事集團已然成了昨日黃花,許多鼎鼎大名的豪族消失在了歷史長河當中,剩下小貓兩三隻,也只苟延殘喘罷了。
其中一部分人要麼逃往了江南,要麼到了關西,晉地其實也收容了一些,根基已毀,當年故事風流雲散,不復見矣。
再來的大部分就都是移民,現在的情況則是,裁汰下來的諸侯降軍成為了移民的第一批,散落在各處,激不起多少浪花。
官府則在積極的重定戶籍,恢復生產,今年因為戰事結束的早,所以還能指望一下秋收,惠民之策在六月間定下來,秋收時農人的負擔就能再輕一些。
大朝過後,李破也不打算再盯着戶部不放,把重任交給了尚書省,到了一定階段,再由尚書省遞上呈文,由中書,門下覆核,交到他這裏的就簡單多了。
追着臣下們踢屁股的日子終於結束了……李破也是長出了一口氣。
正好此時刑部尚書楊恭仁上請重定唐典,李破順水推舟,交給了中書令蕭禹來主持,三省皆要有人參與。
其實還是在隋典基礎之上來完成,按照楊恭仁的建議,參照的是隋初的律典,因為到了開皇中期,前隋國力漸盛,那時修訂的隋典很多規條都不適合現在的大唐。
而到了楊堅晚年,猜忌功臣,又要防止各種反對勢力的反撲,律法於是變得嚴厲了起來。
大業年間就不用說了,楊廣太過急躁,修訂起隋典來很是隨意,而且沒完沒了,楊廣關心好像只是俺修訂了隋典,並不關心到底修了什麼,所以沒有什麼參照價值。
李破讓王澤等人在晉陽修訂刑律時,參照的則是開皇中期的律法,寬嚴並濟,一條條捋下去,已經是一部非常完善的古代律法了。
至於刑律中產生的那些漏洞,並不值得去追究,因為以當世的人口數量,以及人們的局限,不會產生太多過於複雜的糾紛和案情。
比如說兩人打架,沒有重傷或死亡的情況之下,根本不會報到官府,更不會產生是自衛還是互毆的辯論。
還比如說,你如果頭頂有點綠,完全可以操刀過去殺了姦夫,官府將不與追究,如果你殺的是鄉中惡霸,眾人相護之下,也有很大可能逃脫罪責,也就說當世律法有很強的主觀性。
反過來說,鄉中豪望會很佔便宜,如果與官員勾結,完全可以橫行鄉里,魚肉百姓而不受懲罰。
當然了,後來佔據資源多的人也是佔盡便宜,就不用指望當世的法律能約束住貴族階層了。
能夠約束住他們的其實是名聲,信譽這些無行的枷鎖,讓世族們不敢做的太過,律法對他們而言,多數時候只是控制百姓的工具而已。
中原王朝的刑法的核心思想其實就是禮,法並用,而且禮在法前,上層知禮,下層守法,就是和諧社會。
大致上就是說用道德來約束人們的精神,用法律來規範人們的言行,和後來西方人推崇的法律社會是完全不一樣的法律思想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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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楊恭仁所請,重定的則是天下之法,涵蓋了社會的方方面面,事情也是巧了,何稠才剛勸諫一番,楊恭仁的上書便來到了李破的案邊。
李破都有點懷疑是不是兩人串通好了,不過不管怎麼說,都和他的意圖並不衝突,而且制定唐典也確實在他規劃之內。
順便他令兵部重新修訂軍律,正好也在設立折衝府,折衝府中又有學堂,軍法將是府兵們上的第一課。
嚴格的軍律是保證軍隊戰鬥力的基礎,若每一個軍卒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