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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六章大郎成親了

送多少禮物給宗婦,除了吃的東西不能帶回,任何的禮物將來宗婦嫁過去時都會帶到夫家去。所以,不過是在未來宗婦手中保管一陣罷了,而陳家賺的則是名聲。

    每個月男方送未來宗婦的禮物,則是一種象徵:一來是表示對宗婦的看重;二來是表示男方家族是有底蘊的家族,到時你們送嫁的時候賠送也得多些吧;三來則是藉此提升男女雙方家族在當地的地位。

    陳家今年聘得還有其他兒婦,送給這些未來兒婦的禮物無非是絲綢或是金銀首飾或是吃的而且只在過節時送,其他時節不送的。對鄒晨則是每月都送禮物,每次送禮物之時以燕樂為禮,奏《采蘩》掌鼙鼓、縵樂,進鄒家時,皆從左入。每次都送書籍和玉器,書籍才是一個家族的底蘊。當然在宋代,隨着造紙術的發明書籍已經變成大眾化平民化了,但是依舊在民眾心中是神聖的。而玉則是一個家族的象徵,古人以玉為貴。

    陳家也娶了很多宗婦回家,可是還從來沒有像鄒晨這般用周禮迎娶的,於是引起了陳家眾多兒婦們的不滿,鄒晨還未進陳家,便在陳家惹了一大堆的麻煩事。

    鄒晨不知道,否則她會大喊着退親的。

    陳琦知道周禮意味着什麼,可是他不敢說。他隱約的從幾個舅兄口中得知,原來他未來的娘子居然不想當宗婦,只希望將來能夠守着一個小家安安穩穩的過日子。每次二郎他們問他時,他都撒謊說這是因為陳家對鄒家的重視,是因為鄒家自己掙的體面。他暗暗發誓一定要考上狀元,這樣就可以帶着娘子去外地做官,遠遠的離開這些煩人的事情。

    所以,這為他以後的婚姻生活埋下了巨大的陰影。

    鄒家在鄒晨的聘禮之後迎來了另兩件喜事,大郎要成親了。

    大郎和三郎一個二十歲一個十八,大郎已經過了十九歲的適齡之年。已經交了一年五貫的罰金,如果他明年還不結婚,明年依舊要交五貫一直交到結婚為止,如果一直不結婚那就要交到五十歲。


    所以鄒大郎慌了,可是他在宛丘府根本找不來願意嫁給他的小娘子。前幾年祖父曾託了一個牙保幫他在外地買人,可是沒有想到牙保一聽說是為鄒家的大房買兒婦,立刻搖頭不干,說才不敢攬這樣的事情,將來肯定有麻煩上身。

    最後鄒老爺子實在沒有辦法,只得親戚托親戚,朋友托朋友,今年終於通過黃瑾喻幫大郎在大明府找了一個小娘子。小娘子姓何年方十八,母親乃是一個織戶,所以給她起了一個思麻的名字。家中父母早亡,跟着叔叔嬸嬸生活,性子爽利,為人勤快。黃瑾喻在大明府為官時,何思麻在縣衙做了三年的婢女,甚得張大娘子張寧馨的喜愛。

    鄒老爺子托到他家之時,張寧馨便動了將何思麻嫁給大郎的心思。她去問了何思麻的叔叔嬸嬸,他們一聽說是縣令大老爺要做媒嫁給自己的親戚,哪裏有不願意的?於是黃瑾喻便寫了家書將何思麻的事情與鄒家說了一番。鄒老爺子正為大郎發愁呢,聽說有小娘子願嫁,心想着只要不傷不殘能說話能生兒子就行了,立刻回信同意。

    於是,今年黃瑾喻述職回京之時,便給了何思麻的叔叔嬸嬸五十貫,算做何思麻的聘禮。從此後,何思麻與大明府的何家再無干係。

    何思麻的叔叔嬸嬸拿出五貫來,為她準備了一份微薄的嫁妝。何思麻倒也沒有在意,爽利的拜別叔嬸便跟着張寧馨回了陳州。

    立春之後,黃瑾喻將妻兒送到了黃家坪,然後馬不停蹄的回京城述職去了,只來得及和父母吃了一頓飯。

    於是,嘉佑二年的春天,大郎喜氣洋洋的騎着一頭驢去了黃家坪將何思麻迎回了家中。

    何思麻倒是真象張寧馨所講的那樣,每日從早到晚一刻不停閒,不是在做家務,便是在清掃院子又或者是在給大郎做衣裳。她幼年失估,少人疼愛,家中叔叔嬸嬸孩子眾多,對她便不怎麼看重。所以嫁到鄒家來,眼見得高屋亮瓦,氣派非凡,如同掉到了福窩裏,便暗下決心要與鄒家大郎好好過,一心一意的對待自己的新『親人』!

    所以,鄒晨的大伯娘朱氏便可算享福了,找了這麼一個勤快的兒婦。於是,她每天都要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吃飯也得要何思麻端到床前。

    一天兩天的,何思麻倒沒說什麼,可是過了幾天,每天如此,她便和大郎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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