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
其實民間吃胎盤和胎骨的習俗向來有之,但是相對來說,吃胎盤的更多一些,而胎骨因為已經成人形,吃了到底有傷天和,是以吃的人比較少,但還是有不少人因為迷信而吃胎骨。
張如夢因為自小在知識分子家庭長大,是以對於吃胎骨這種事情是聞所未聞,此刻見了只覺得駭人聽聞,下意識地就覺得武大嫂是殺人犯。
趙老太被張如夢的說法嚇得跳了起來,老爺子則立馬衝到電話機旁準備打給公安局報警。
思思忙阻止老爺子,小聲地把之前看見的事情說了出來,「不是殺人,是武大嫂從醫院弄了副五個月的胎骨,正在院子裏清洗,把我們倆人嚇壞了。」
張如夢不住地點頭,表示思思說的沒錯,趙老太聞言鬆了口氣,沒好氣地白了她們一眼。
「你們兩個真是吃飽了撐的,沒事偷看別人幹啥,現在吃到苦頭了吧?」
「以後再也不看了。」思思與張如夢乖乖地保證,打死她們也不看了。
趙老太嘆了口氣道:「這個武大嫂也真的是,弄這些東西來幹啥喲,也不怕吃了會有報應,真是作孽喲!」
思思也覺得武大嫂此舉太過於傷倫理,這不就是吃人嗎?可為什麼還會有這麼多人趨之若鶩?
要說這胎骨有多補思思是一點都不相信的,不都是含蛋白質的肉嗎?難道吃了還能長生不老?
前世她聽說有段時期因為計劃生育抓得嚴,醫院每天都有很多打下來的胎兒,於是醫院便有一些醫生做起了這種賣胎兒的生意,掙了不少。
真是噁心!
看來武大嫂的胎兒也是從醫院買回來的,得和田新華說一下,把醫院整頓一番,醫院是救死扶傷的地方,可不是做這種陰私事情的地方。(未完待續。)
PS: PS:這一章老羊寫得十分困難,一直在糾結是要寫還是不要寫,可是老羊還是決定寫上來了,因為這事是真的,老羊親眼見過以前的鄰居每年都要為她老公買一副胎骨回來清洗並炒給老公吃,據說是為了壯陽補腎,而老羊也被驚嚇過好幾次。
之所以寫上來,應該算是老羊一點私心吧,竊以為這種醜陋的習俗實在是不應該再延續下去了,實在是比魯迅先生筆下的人血饅頭都還要恐怖,只希望能夠有反對的人多一些,讓這種殘忍有傷天理的陋俗能夠杜絕。xh:.147.24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