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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小案大作

盜之物,漸漸的也就沒人光顧了,眼看着就在關張大吉了。

    老漢不相信這些,知子莫若父,老漢幾次去縣衙替兒子伸冤都被衙門裏的人給趕了出來,說是一切等結案再說,後來他又花錢托人去牢裏看了一次兒子,才知道兒子已經遍體鱗傷,慘不忍睹,兒子告訴他爹,他被捉來的那晚是去收白天一個客人的飯錢,走到一處巷口時,一下就衝出來五六個官差,硬說他是最近城裏鬧得正凶地連環偷盜案的案犯,他極力否認,問不出就用刑,最後就一直這樣關着。

    哪知,這人關了不老少,但城裏還是接二連三的發生偷盜案,想必這樣縣衙應該放人吧,不過,老漢昨天又去縣衙時,衙門的人告訴他,案子在沒結清前,人不能放,說不定這是團伙作案,得讓這些被關起來的人供出其他案犯,要麼就交保銀,有些家有薄產之家不忍親人受苦,便交了保銀,人也就放了出來,拿不出錢的那就只能一直關着,日日過堂,嚴刑拷打。

    二百兩的保銀,老漢一時不可能湊出這麼多銀子,所以正盤算着要把店給盤出去。

    彭乾羽算是明白了,這是縣丞在破不了案時隨便在街上抓幾個替罪羊,然後又來騙取保銀,這一抓一放,從中漁利不少,不太高明的撈錢暈招,回頭一定得好好治治掉這幫子糊塗蛋。

    李順在一旁有些沉不住氣,暗暗替老漢捏了一把汗,官官相護那是歷朝歷代官場上約定俗成的定律,本縣縣丞那是將來彭知縣的左右手,這酒店老漢這話苗頭不就是直接針對縣丞辦案不公,收黑錢嘛,縣城治安不好那只是瀆職,但借案件搜刮百姓錢財那就是知法犯法,按大明律最輕也得判個流放三千里,永不續用,李順現在還摸不清彭老爺的想法,不過從昨天他對胡管家那前後判若兩人的樣子看,這小子的官就清不了。

    老漢剛把一切都說完,後堂便傳來女人的哭聲。

    彭乾羽指了指後堂,「這是?」

    「老大媳婦,許是聽到剛才我的話了,想起傷心事,隨她去吧,這孩子來我們家後也沒享什麼福,命苦呀」老漢這時也是聲淚俱下,抽抽咽咽。

    這時桌上的一截蠟燭已經燃盡,升起一縷青煙,熄滅了,而邊上那截在鹽末里滾過的卻還剩一半,不過這已經不重要了。…

    「老爺子,如果你說的這些都是真的,那我告訴你,下午你就去縣衙告狀申冤,會有人還你一個公道的」


    老漢驚詫地站了起來,「告狀?告誰?」

    李順也吃驚不小,他是越來越摸不透彭乾羽的心思了。

    「告縣丞,還能有誰」彭乾羽說得很輕鬆。

    老漢卻是滿頭大汗,要知道這在封建社會裏,刑不上仕大夫,雖然縣丞微末小吏,但那也是仕,更有子告父,民告官那都屬於大逆不道之舉,就算有天太的冤情,要告官那也得先滾了釘板而不死後官府才接這種民告官的狀子,最後就算是勝了,原告也要受處罰,這種思想一直延續了上千年。

    明朝開國皇帝朱元彰出身低微,了解百姓苦難,設『登聞鼓』允許民告官,給御史們『風聞奏事』的權力,風聞,那就是可以道聽途說,用不着拿出真憑實據就可以彈劾官員,參倒了有功,參不倒下回繼續努力,但是事實是如果參不倒,那被參之人會放過御史嗎?撲風捉影的證據很難參倒一個人,這種『風聞奏事』根本就是形同虛設,誰敢貿然彈劾,御史尚且如此,百姓那更是不敢冒這種險。

    「告官?這這」老漢身體一陣陣哆嗦,向後退去。

    「對,只要你相信你兒子沒犯法,你就放心大膽地去告」彭乾羽一揮手,衣袖晃動,將桌上那截還在燃燒的滾過鹽末的蠟燭扇滅,「看到沒,能省不少吧」

    說完,一扭頭走出了店門。

    李順看着老爺的背景,輕哼一笑,心道:沒看出來呀,上任頭一天你就敢拿在這盤根錯結的地頭蛇開口,有魄力,但願別連累我。

    「店家,會帳吧」李順假意在老漢面前做着掏錢的舉動。

    「不要了,不要,小店請客,你們還是快些離開吧」老漢連連擺手,面如土色,告官還是不告官,這是個問題。

    李順拿上行李,快步跟上彭乾羽,「老爺,這縣丞在這縣城勢力根深蒂固,縣衙里很多人都受過他的恩惠,你要把他得罪了,不太好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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