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開始在家中稱起大王,如果父母不按他的意願做事情便要挨揍。
這還是極其輕微的,被害人之所以在家中不願意出去上班,主要原因還是因為被害人在外面惹了禍。
這禍還不小,把人打進醫院,而且估計終身都得殘疾。
本來對方家屬已經報警,但是被害人當時溜得快,所以並沒有被抓住,但是那之後他也不願意再出去。
家庭情況本來就不優渥,再這麼一折騰,就更加是負債纍纍。
他父母迫不得已這才出去上班,兩個40多快50歲的人了,在公司裏面做着卑微的工作,住着地下室,就為了養在家裏面躲着的兒子。
這與之前那對夫妻在警察時表現出來的護崽子並不相符,張軒把調查到的這一切擺在那對夫妻面前的時候,兩個人對視一眼,卻沒有在和張軒說過一句話。
只要張軒他們沒有直接的證據,張軒所調查到的這一切不過就是一些,沒有用的東西。
阿曼那邊到時給出一些有用的證據,但是證據太過薄弱。
阿曼仔細檢查了被害人身上的痕跡,他身上並沒有任何明顯的傷口,主要的痕跡都是由柔軟的布匹或者之類的東西弄出來的,那些痕跡只在屍體死亡之後,一段時間內出現,而且幾乎可能只要半小時就會完全消失。
阿曼來的時候,這段時間已經過了,所以查出這一點還是因為在屍體上面看到一些未來得及完全退化的很急推傳出來的。
痕跡無法復原,因此,阿曼把主意打到了被害人之前穿着的那一套衣服上面。
被害人臨死之前身上穿的那一套衣服是在家中常穿的家居服,被收了起來,沒有動過。
阿曼在被害人的衣服上面找到了一些纖維,纖維大多是出自被害人家中。
出處基本都是被害人家中的被褥,在跑去了被害人家中一次把所有被褥都收回來之後,阿曼確定的安發現場。
第一案發現場是在被害人自己的房間之內,按照當時的時間來推斷,兇手應該是在最早時候進去,他掩藏不起來準備動手的時候,古啞巴進了被害人家中然後下了毒。
這一切都被兇手目睹,然後兇手效仿了他的做法,決定找個替身。他離開之後他在水缸當中也下了毒,雖然這一點目前還原因不明。
下完毒之後兇手並沒有立刻出來,而是等被害人把毒喝下去,並且出現初步中毒的眩暈狀態之後才出現,把被害人拖進了他自己的臥室,然後把他束縛起來。
問裏面並沒有任何打鬥過的痕跡,被害人身上也沒有任何明顯的傷痕,因此可以更加斷定被害人和兇手是認識的,這很有可能和兇手打過照面,但卻完全沒有防備。
當時的被害人因為中毒的初步反應,已經開始覺得腹痛難忍和頭暈,兇手很有可能是藉此機會勸他回房間休息,然後自己去叫醫生或者打電話求助,被害人並沒有防備,因此回了房間躺到床上。
這時候兇手開始突然發難,他用床單等東西,把已經腹痛難忍的被害人困在了房內,不讓他出去求救。
被害人完全中毒並且開始出現劇烈反應之後,他把被害人從床上拖到了屋子裏面,擺放在地上,造成了被害人是自己中毒之後倒地氣力不支,自己中毒丟掉性命的假象。
然後兇手自己則是趁着這個機會離開了被害人家中。
這樣一來,整個案發現場就佈置完成。
古啞巴去下了毒,有物證,兇手是古啞巴這一點幾乎沒有任何人能夠看出破綻,就沒有人會懷疑到他身上來。
在經過葉開等人的幫助之下,張軒已經確定兇手作案的過程,而且也基本就確定兇手是兩個人當中的一個,不,或許是兩個人合謀,但卻沒有任何證據。
阿曼那邊已經竭盡全力,他能大概還原出被害人被害的過程和中毒的過程,也能夠斷定古啞巴下的毒並不是讓被害人中毒的真正原因。
他甚至是在屋子裏面找到了許多那對夫妻的指紋,但就毫無意義。
因為那裏本來就是他們的家,而且被害人出事之後,他們又回去了那麼長時間,在自己家裏留下一些指紋,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第011章 .替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