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玉明還未有所動作,那男子已經搖頭道:「我不是喝水來的,我也不渴,李縣長,我是被你們縣招商局騙過來的投資商,迄今為止已經損失上千萬……」語氣激憤的將自己的遭遇講了出來。
原來,這男子名叫計成聖,是淮南的一家房地產開發商,家資近億,兩年前被雙河縣招商局以「春華路舊城改造項目」的名義「騙」到了雙河,與縣裏簽訂了招商引資協議,並按照協定,繳納了一千萬元的保證金,成立了項目部,又按照縣政府的要求,花一百多萬元在雙河當地註冊了新公司,專門從事該項目的開發。
可令計成聖氣憤的事情隨之發生了縣裏收了錢,並沒有落實這個項目。縣建設局十餘次發文要求縣政府配合他的公司完成各方面工作,但項目至今也沒有立項。他的公司也多次給縣長、縣委書記發函聯繫,一直得不到回復,就在月前,縣政府終於致函給他的公司,居然聲稱「貴司根本未取得該項目開發權,有任何損失與本政府無關」。
這一回函簡直是天大的笑話,因為縣裏都未針對這個項目立項,他的公司又如何取得該項目的開發權?計成聖氣得不行,多次找去縣委縣政府,想找相關領導理論,但都被以非法上仿而拒之門外。計成聖有心上法院打官司,告雙河縣政府不作為與存在欺騙,但被當地朋友告知,縣法院絕對不會理會,就算理會也會無限期拖延。廢話,哪有當地法院判罰當地政府的呢?
這一個月來計成聖度日如年,損失了一千多萬倒還在其次,但是這口惡氣他出不了,昨天他有朋友給他出了個招縣裏新來了一位年輕的副縣長,分管招商,你不如去找他幫忙,說不定他能幫到你。計成聖也實在是沒辦法了,就死馬當活馬醫,今天跑來了縣政府找李睿。
「我是從政府西圍牆跳進來的,要不然就讓門口保安給推出去了,他們都認得我了,知道我總來上仿……」
計成聖說明情由後,又忿忿地加了這麼一句,憤慨的臉上現出一絲無奈與絕望,令人看了便會心生同情。
李睿聽後眉頭皺起,縣裏竟然還有這種事?這不是擺明了坑人家投資商嗎?哦,把人家好言好語的哄過來,騙人家交納一千萬保證金後不又兌現協議承諾,這和騙子又有什麼兩樣?表面上看,這件事只坑了計成聖一個投資商,但實際上已經抹黑了雙河縣的招商環境,給當地政府貼上了「無信無義欺騙詐騙」的標籤,這要是傳出去,還有哪家投資商上門?怪不得這兩年縣裏的招商事業那麼難做,敢情縣裏已經開始在自黑臉面了。
「李縣長,這事你能幫我嗎?你一定要幫我啊,也只有你能幫我了,縣裏除了你,沒人能幫得了我。」
眼看李睿皺眉,計成聖以為他面對此事也無計可施,急忙發聲,希望他不要帶給自己絕望。
李睿問道:「你先告訴我,當年促成這個項目的縣領導是誰?或者說,在招商引資協議上簽字的縣領導是誰?」
計成聖嘆道:「是原先分管招商的副縣長,姓趙,現在已經調到臨縣當領導去了。我聯繫他,求他幫忙解決這個事,他說他已經不管了,讓我找現在的分管縣領導解決我找現在分管的縣領導就是你調過來之前那個分管招商的副縣長,結果他又說,這事不是他經手的,誰經手的你去找誰,又一腳把我踢走了,等於是把我當球兒踢啊。」
李睿暗想,機關裏頭對於事務處理,奉行的潛規則不是終身負責制,而是「人走事放」,就是:誰經手了某項事務,等這個人調走後,不管這件事出了什麼問題,這個人都不再負責,除非問題特別重大、責任特別嚴重,才會追根溯源,找到這個調走的人,否則大多數時候都只會讓下一任接手,眼下這件事,問題不算大,情況也不嚴重,找前任副縣長實在沒必要,而且就算找過去,也會被他找藉口推脫,既然如此,這事就只能算在縣長陳魁的頭上了,陳魁或許沒有參與當年的招商協議簽訂,但到底是政府主要領導,在這種時候就要負起這個責任來。
作者題外話:最近一段時間忙,等51節後儘量恢復到日更兩章 (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