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及法則規範,絕不可超越完整的系統及法則。
所謂系統及法則,法則並不是某一個神魔或者什麼的能力。比如死神擁有死亡法則,而死亡法則並不是系統,只能說是系統的一部分,一個部門。再比如在魔法世界,可能存在着眾多的神魔,光明神,黑暗神,稻穀之神,大地之神,婚姻之神等等...這些神都有各自的法則及能力,其實也就是系統的一部分。
在這個世界所有神魔或者其他物體的所有的法則的組合也不一定就是這個世界的終極法則或者系統。也許在系統下劃能力的時候,在時間或者其他因素下,某些法則或者能力流失或者喪失了,但不表明沒有。
也就是說,某個世界也許存在終極掌管者,比如魔幻世界的創世神,比如遠古神話的天道等等...他們可能掌握了系統,至少是大部分系統及法則。而獲得法則或者系統後,這些某個世界的掌管者可以將自己能夠操控的系統分劃給其他人,也就是如同創世神創造其他神邸一般。
系統的表現形式是多樣的,至少是一個世界一個系統,而無數繁華世界,無數系統組成了最終極系統。
那麼這破損的基因系系統就如同一座房子的框架,還是個殘破不全的框架,但只要找齊一切所需要的磚瓦,木料...那我就可以再打造一所房子?不,是一個世界?
那虛無機械之神竟然送給我了一個世界的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