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延續了五年半時間,因為一個小小曾靜,害得數十口書香門弟家破人亡。
案犯統統到案後,接下來便是三堂會審,因此時首犯留良先生已死,所以判了留良及長子剖屍梟首;判留良先生之孫斬立決,財產充公。
判鴻逵與留良先生言惡共濟,誣編妖語,凌遲處死,但因為已經死亡,其祖父、父親、子孫兄弟及伯叔父兄弟之子男十六以上者皆斬立決,還有母女、妻妾、姐妹俱給功臣之家為奴。
最冤的當屬那個叫「在寬」的儒生,他被妖政皇帝認為是在傳播留良先生、鴻逵先生的邪說,妖政親筆御批:
「猖狂悖亂,尤宜速正典刑,凌遲處死」。
至此留良先生一家滿六抄斬,幹完這一切的妖政皇帝自然是十分地歡心鼓舞,此時的他認為,為了自己的江山能夠千秋萬代永固,殺幾個沒什麼用的儒生讀呆子,即使是錯殺了,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事。
並且妖正皇帝,殺雞敬候的目的也達到了,此後在很長一段時間裏,在飄着黃龍旗的清王大陸上,別說讀書人了,任何人都不敢亂說一句話,亂寫一個字。
可是,妖政皇帝,忘了人是殺不完的,
在,留良先生滅門慘案中,還是有一個年僅7歲的小小姑娘,因為李餵大人抄家時,並不在家中,而很幸運地逃過了一劫。
「張三哥,我們去哪裏啊?」四娘說着,抬起頭來,很是用很是無辜的眼神望了望一旁牽着她小手的小小的張三哥。
「我們去少林寺,四娘。」張三哥說完,用有點憂鬱的眼神,凝望了一下身子小小,個子也小小的四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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