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手機出去聽了。
「我正在吃,要過來一起吃嗎?」三號的聲音此時是緩慢的,放鬆的。而在昨天,他正處在工作狀態時,說話語速很快,拿着筷子吃飯也很快。
「不用了,我快要吃了,吃完下午還要工作。」我心裏暖暖的,三號不討厭我,還想見我的。
「不想做就不要做了,那麼低的工資,我公司的掃地阿姨都比你賺得多。」
我開着玩笑:「那我去你公司掃地吧。」
「只要你覺得開心就行。或者什麼都不干,在家裏當全職太太。」
我故意裝出有點生氣的樣子:「全職太太才不當,不去你公司掃地,還不是在家裏掃地。」
三號好似笑了:「我並不是非要女人在家裏燒菜煮飯洗衣服的,幹家務女人容易變老,這些都可以有其他人做。只要有空出來見見我,一起吃飯,我希望能每天一起吃午飯晚飯。至於其他時間,隨意安排,只要不是和其他男人去賓館就行。」
要求那麼低呀,簡直是好丈夫的典範。
三號好似還怕我不相信:「我前任就是全職太太,每天睡到中午,下午去購物,晚上不是去唱歌泡吧就是去跳迪高,難得陪我吃頓飯。實在太空了,所以才有時間找其他男人。所以你想工作的話也好,以後到我公司,給你一個辦公室和電腦,玩玩遊戲也可以,想學點東西也可以。開你多少工資呢,要不六千吧,太多的話,職員會有想法,反正你要錢的話儘管拿我的卡去花。」
這下我感動得眼淚都快下來了,天啊,為什麼同樣是男人,會有那麼差的區別。我前任只會對我嫌東嫌西,我做的每件家務都不順眼,卻從來不肯手指動一動,還認為這些事情女人做是天經地義的。
總共才拿他這點錢,還了借款後剩下二千。我靠着二千和我的三千省吃儉用,卻還認為我亂花錢。還自豪地說他一天三頓麵條,每碗十元,加上房租二千元,每個月只要二千九,最多三千就夠了,還能存個二千,所以離婚是他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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