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病請假,組成「戰時內閣」,從而加強了軍事控制,增強了戰爭氣氛。
此時,擁有兵權的革命黨人則依然遲疑不決。孫中山電令廣東獨立,而廣東不聽,甚至親赴粵主持其事力勸之,亦不聽。胡漢民曾召集旅長以上軍官會議,討論興師北上。虎門要塞司令饒景華公然反對,揚言:「倘有徑行出師、反抗中央、自召滅亡者,過虎門時,當以巨炮對待。」由於諸將消極抵制出兵,胡漢民無可奈何,選罷出師之議。
整個1913年的春夏之交,國民黨都是在猶豫、動搖、觀望、變亂、內訌地氣氛中度過的。柏文蔚雖曾有皖、贛先行發難地建議,但顧慮到皖、贛軍力薄弱,態勢突出,處境危險而未能實現。不得已,命令陳其美先宣佈上海獨立,但上海區區彈丸之地,兵、餉、械均缺,根本難以對抗,實屬有心無力。
廣東力量雖雄厚,但主政官員意見分歧,力量根本凝聚不起來,湖南也面臨着幾乎同樣的局面。而閩督孫道仁退出了與贛、皖、粵、湘四督的聯盟,則是對國民黨武力討袁的最沉重的打擊,在山雨欲來風滿樓地態勢下,國民黨已未戰先亂。
5月30日,在拖延許久的情況下,上海審判廳不得不在宋案要犯缺席的情況下開庭審判。但開庭後原告代訴人高溯、金瀾律師因宋案要犯趙、洪尚未到案,請求緩期開庭公判。並強烈要求上海廳強行拘傳趙、程到案。而被告律師楊景斌也反對開庭審判,他宣稱現任本審判庭成員末奉大總統、司法總長任命,不符合《臨時約法》地規定,沒有開審資格。山於原告、被告雙方律師抗告,上海地方審判廳未經審案,不得不宣佈退庭。
在此期間,曾與汪精衛一起謀刺過前清攝政王的黃復生(謀殺良弼也與此人有關)、參議員謝持、宋教仁秘書周予覺攜帶炸藥和黃興給的三千元由滬赴京。企圖暗殺袁世凱。但周予覺在袁世凱偵探的追蹤下自首,由他的妹妹周予傲出面,編造假供。謊稱黃興組織「血光團」,令其攜款四萬元赴京實行暗殺。
北京當局對所謂「血光團」暗殺案作了大肆渲染,作為對宋案的抵制措施。謝持也於三日後在北京住處被捕。但他作為為議員,搜查他地住宅又末獲證據,經國會抗議不得不予以釋放。謝隨即逃離北京。袁世凱當然不會就此罷手,6月4日。他下令改組北京地方審、檢兩廳,加強了對司法機關地控制。新改組的司法機關當即向上海發出傳票,傳居住租界地黃興到案對質。黃興於次日不得不赴租界會審公廨表示願意赴京對質,只因京廳證據不足,租界當局才未令黃興到案。
黃興地作法(無論是暗殺還是對質)。當然無助於宋案的法律解決。宋案早已陷入了「公判不成,律師抗台,法庭冰風、政府抵制,不但事實不進行,連新聞都沒有」的冷落局面,所謂法律解決,完全成了空談。
至於國民黨在國會內的鬥爭,同樣沒有任何成效。正當革命黨人士氣消沉,宋案法庭無能為力。國會癱瘓。譚人風調和失敗之時,汪精衛、蔡元培於6月2日從歐洲回到上海。並立即和趙風昌取得聯繫(南北和談時,正是此人居間調停),準備通過他去與袁世凱談判,為南北調和進行最後的努力。
汪、蔡與趙擬定地調停的基本條件是:國民黨方面,顧全大局。選舉袁世凱為正式大總統,宋案讓趙秉鈞出庭對質地主張自然消滅,罪名到洪述祖為止,同時孫、黃自行聲明「對於正式選舉及其他政要為正當之宣告」。而袁世凱方面,則是各省都督不得輕於發言,軍人不得干預政治,且為四都督解釋反抗中央之謠傳,並申明在正式憲法出台前不予有所撤換,並請袁制止渲染嫁禍國民黨的血光團案,停止票傳黃興等等。這些條件對袁世凱非常合適
面對如此優厚的條件,很難說袁世凱不動心,但他的立場稍微有些和緩,上海發生的進攻製造局事件又刺激了他動武地決心,這最後一次的調解機會也失去了。這次事件是由參加辛亥革命的一些會黨領袖發動的,其中有江蘇都督府顧問、共進會副會長、鐵血監視團發起人張堯卿,廣東綠林改進團領袖柳人環,上海工黨成員、鐵血監視團成員韓恢等人,他們又去聯絡上海籍的工黨領袖徐企文,利用徐熟悉上海情形的有利條件,出頭組織。在策動起事的過程中,他們以黃興、陳其美的名義來組織隊伍,聯絡的對象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