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門》看了嗎,那可是部半紀實電影。」
麥小余笑眯眯的看着寧世榮,那目光在寧世榮眼中,就像是看待一個將死之人,很不爽。
寧世榮整理好凌亂的衣服,身姿筆直的反諷道:「如果沒有那部電影,我或許會自殺,但是現在,我精神方面有問題,就像你說的,犯病期間不用承擔刑事責任。還別說,我發現你這招挺好用的。」
這就是寧世榮的底氣。
即便寧致遠患上老年痴呆,淡出擎天核心權力層,他遺留下來的財富和人脈關係,也足以讓寧世榮弄到一份對自己有利的司法精神病學鑑定,從而逃脫法律的懲罰。
你說我開槍殺人?
我有精神病!
而且是犯病期間,不用承擔刑責!
民事賠償?
沒問題,你要多少我給多少。
等回頭我接着來,直至弄死你為止!
反正寧世榮現在「窮」的只剩下錢,一心想要弄死麥小余。
「你是不是傻?都說了這是我用過的老套路,你覺得我會拿你沒辦法?」
麥小余早就用過這一招,又有京城知名律師老麥同志幫助,對這方面了解的很透徹。
精神病不是護身符,首先要看司法鑑定,這就有可能涉及雙方暗中角力了。
如果精神鑑定出來後,認定寧世榮不存在精神問題,又或者在開槍殺人時意志沒有喪失,可以控制自己的行為能力,那麼他就要承擔刑事責任。
判刑跑不了,至少十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謹慎鑑定的結果是寧世榮存在精神問題,在開槍殺人時處於精神病發病期間,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也不是高枕無憂。
華夏法律有明確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也就是說,即便寧世榮被認定是精神病,他開槍射擊麥小余的行為也是極其危險的,屬於具有嚴重危害性的精神病人。對於這類精神病人,要麼由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要麼送去精神病院。
寧世榮已經成年,父親老年痴呆,母親血壓高入院,監護人無法履行監護職責,寧家人也不會插手,唯一的結果就是被強制送去精神病院看管。
只是精神病院費用太高,一般人家難以承受,再加上親情因素,大部分精神病人即便具有嚴重危害性,如果政府不強制醫療的話,家人也很少會將其送入精神病院。
但是寧世榮不同。
他有錢,支付得起昂貴的費用;還有麥小余從旁施壓,他十有八九會被關進精神病院。
否則的話,麥小余早就頂着「多重人格」這道護身符,把寧致遠和寧世榮父子倆幹掉了。
「……你聽明白了嗎?你只有兩個結果,一個是判刑坐牢,一個是關進精神病院,沒有其他可能。」
「我覺得第二種可能性非常大。等我在精神病院休息一段時間,重新找個方式,咱們繼續玩,不死不休。」寧世榮撩了撩頭髮,掏出一顆煙點上,一臉從容。
「你以為精神病院是療養院,還你媽休息一段時間,當我不存在?我告訴你,如果你被關進精神病院,我會跟院方打招呼,讓他們好好招呼你。電擊治療懂嗎,我保證讓你欲死欲仙。
另外,你不是喜歡玩嗎,我還會找幾個人陪你玩。讓他們以精神有病的名義送進去,天天和你在一起……看守所的日子還記得嗎,我保證你在精神病院比在看守所過得還刺激。」
寧世榮手一抖。
麥小余接着說道:「如果你被判刑坐牢,我同樣會安排人陪你玩。像你這種帥氣英俊的美男子,在牢裏最後歡迎了。有些人被關進去多少年,一直沒機會接觸異性,在他們眼裏母豬也會變貂蟬。
有了你的日子裏,我想那些人會過得很快活。你的嘴,還有你的肛,都是他們快樂的源泉。想想看,堂堂寧家大少,險些成為擎天集團董事長,卻在牢裏任人魚肉任人凌辱,寧世斌知道後一定會非常開心的。」
第一零五七章 忍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