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勝這北定中原的最後一戰。
以皇帝之尊開口求助,這在中國的封建歷史上或許也是第一次。但朱永興覺得用真誠的態度向民眾說明現在的形勢,並誠懇地請求幫助,應該更能讓民眾認識到朝廷推出舉措的真實意思,也更能得到響應和支持。
同樣是有息借款,但這次又有了新的變化。針對於北地凋弊,人口大量南逃的實際情況,朱永興重新審視了之前的土地政策,並且深入思索了歷史土地兼併所引起的利弊。
過於生硬的一刀切,不許官員和宗室置買田地,在目前來說,宗室不多,官員又多是新進,反對的聲音還不強烈。但朱永興清醒地認識到,這不可能長久,也不是最佳的土地政策。剝削是無法消滅的,人的智力和體力也不是一樣的,即便他盡力公平地劃上一條起跑線,隨着時間的推移,也必然會出現分化。
也就是說,有人會富起來,並對土地顯示出更強的;有人會貧窮,不管是疾病,還是懶惰,或是其他原因,總之會有農民破產,不得不出賣土地。這樣一想,朱永興便能從另一個角度看問題。沒有了土地,是否就意味着餓死呢?如果去租種別人的土地,是否也能養家餬口,甚至重新慢慢積攢,再擁有富裕起來的希望呢?
要想使國家長治久安,就必須要考慮到最底層。或者說是可能淪於最貧困的人群。在社會保障方面,限於財政,朱永興還無法大幅度改善,但他可以在農村的土地關係上進行調整,建立一個支持其統治的相對能夠長期穩定的社會基礎。
從抑制土地兼併為主,轉向使剝削適度化。這不能不說是朱永興思想上的一個大轉變。而且,這從歷史發展的趨勢來看,也是合理的。因為,隨着耕作工具和耕作水平的不斷提高,農場化的經營更有效率,產出更多,也更適應工業社會對勞動力的需求。
於是,朱永興走出他設想中的第一步,雖然這不是他的獨創。但在現在的時代,卻是相當具有革命性的一步。
「定租定息」、「公地放領」、「耕者有其田」,這便是朱永興開始土地改革的三大舉措。
「北地的地域特點決定了農業種植的難度,以及收穫量不及南方,所以朕也不搞一刀切,由戶部定出南北省份,然後以此定賦稅。」朱永興伸手指了指易成,隨後示意宣旨官繼續朗讀。
「北地地租擬不得超過全年主產品收穫量的兩成五。南地地租擬不得超過三成五,北地入官半成。南地入官一成,此亦包括在地租內。租種土地者需按時納租,欠繳兩年地租地主可以解僱……」
「北地所收逆田作為公地,公開出售,擁有戰爭債券者優先,並享有優惠。地價暫定為耕地主要農作物正產品全年收穫量的二點五倍。由承領農民分十年二十期平均攤還,不必負擔利息;若擁有戰爭債券,則地價可為兩倍全年收穫量,可分十五年平均攤還……」
「宗室與在職官員可自由購買土地,所收賦稅必須按照朝廷法令。如有違反,革職問罪,絕不寬恕……」
宣旨官的聲音在殿中迴響,眾位大臣認真聽着,琢磨着其中的關鍵。
首先,朱永興劃了一條起跑線,只要你想種地,便可以不付現金和實物而先獲得田地,然後再以分期付款的形式攤還。而且還特意規定了擁有戰爭債券者的優惠,正是鼓勵民眾踴躍購買、支援國家的意思。
其次,以法律條例限定租額,使得過分剝削成為觸犯法律的犯罪行為,以保護佃戶的利益。同時,地主仍能收取一部分,生活有着;而且,稅額定為分成制,官府和地主不再能夠任意盤剝,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也將普遍提高。
最後則是放開了對官員和宗室購買田地的限制,只要剝削有度,對生產資料的投入主要還是要着落在地主身上。添置耕牛、修渠挖井、農具更新等等,產量高了,按照分成制,地主也會增加收益。
在封建社會,特別是農業社會,土地作為財富這一觀念,在人們心中是根深蒂固的。強力抑制兼併,倒不如用法令約束,這樣更能適應人們的思想。起碼在殿中的官員心中,他們對這一政策是歡迎的。
「殿中諸卿多是南人,朕雖不分南人、北人,皆唯才是舉,然亦要告誡一二。」朱永興的目光轉為凌厲,在殿中掃視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