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條附屬:關稅等。晉國如今關稅為『十稅一』(10%),以後安陽所有商品都以這個為標準,除此之外不再繳納任何賦稅。
第六,安陽商人、百姓在晉國犯法的,審問時必須要有安陽的法官陪審,並以安陽法律為審判標準。
第七,採礦權。尤其是以前沒有人發現、而安陽勘查發現的礦產,安陽有優先購買的權利。購買費用固定為:每平方公里200兩黃金,購買百年採礦時間。
第八,航空權。安陽的民用飛機,可以隨意出入晉國上空。
第九,安陽將在晉國、帝都樂泉城的郊區、建立永久性大使館,預計需要三平方公里。
附註1:本大使館屬於安陽領地。
附註2:晉國可以在安陽建立大使館,方便雙方友好交流。
第十,傳授安陽萬劍大陣、八荒天罡法陣等戰陣。
完畢。」
司馬軒讀完所有條款,將紙張送給皇帝。
大殿上,一時間鴉雀無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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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八二章 安陽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