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也是這樣。
比如香港吧,50歲的中年人也會有興趣去玩耍微.博,但華國50歲的大部分中年人,怕是連網絡都不知道是什麼,怎麼去用?
而且兩個區域的收入水準,的確是不一樣,在使用人數相等的情況下,毫無疑問是所謂的大中華區絕對完勝。
事實上,楊志遠和他的團隊也考慮到了這個,他們定出的價格是最高不超過8000萬美金,但沒想到蕭奇居然敢要價1億,難道他真以為誰都像他一樣,錢多得像是風吹來的一樣麼?
「蕭先生,您這個價格實在是有些超乎我們的想像。」考威爾為難的道:「根據我們的推算,微.博公司在華國內地的使用權出售,基本上一年之後就會出現虧損。為了培育市場,你們寧願三年下來虧損。我們不使用你們的資源,只是白白的給你們使用費,怎麼反而被索要高價呢?」
歐美人說話,有時候就是過於直白簡單。
他現在相當於指名道姓的問,你是不是區別對待客戶?難道當我是傻子麼?
像是考威爾的質問,換一個華國人來,絕對不會這麼說出口,最多是直接討價還價一番,然而遺憾的說下次再合作。
因為生意不在人情在,這次不成下次說不準還有機會,但如果你把談生意的人得罪了,那就很有可能再也沒有第二次了。
已經在日本生活過七八年的考威爾不是笨蛋,而是他明白,面對蕭奇這樣強勢的人物,一味的退讓也是沒有任何用處的,只有直截了當的提出自己的訴求,才有那麼一點成功的機會。
至於說得罪蕭奇的問題,他也不怕,反正如果真的到了很嚴重的地步,事後還有楊志遠親自過來道歉這一招呢。(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