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還是可以的,因為出來成果了,自己認為的成果,與這社會認知完全不同的認知,自己很清楚地知曉,這是自己喜歡的,不是說不同,叛逆就是自己喜歡的,而是自己感覺自己認知是對的,那種喜悅。
實際上自己信任了自己的認知,可是自己的認知真的是正確的嗎?這需要驗證,需要對比現實社會的認知,對現象的解釋,對比現象是否存在,以此來驗證自己的認知是否正確。
這是一種相當有效的方式,竟然又被我總結出來了,實際上我可以不用總結的,不用認知的,或者只是認知,並不寫出來,寫出來也改變不了什麼,這好像挺悲觀的想法,積極點的,那就是一定要寫出來,寫出來就有可能改變什麼。
只是這是針對自己的感覺來說,不是針對現實來說的,而且這種感覺是自己覺的現實很安全,自己這樣寫,或者不寫都是很自由的,都不會發生什麼,現實如果發生了什麼,就是自己寫了,讓自己進入了危險狀態,受到了生命的威脅,這自己就沒有怎麼考慮了,如果自己考慮了,會怎麼樣?那是否就成為那些聰明人了,是普通人了,是正常人了?
那正常的聰明的人是否是這樣定義的,自私,完全為自己考慮,這是正常人,然後聰明點的,就讓自己總是處於有利的,安全的地方。能做到這點的,現實中確實是有比較多的人。
這樣一對比,我發現自己完全不是正常聰明人了,完全是相反的那種不正常愚笨的人,可能自己這樣的人真的不適應當前社會,是被社會要淘汰的人,必然會被淘汰,寫出來的,只是讓別人明白不正常的人,愚笨的人是什麼類型的,思想是怎麼樣的,只是一個很奇怪的現象,為什麼自己還擁有這樣多認知,能寫這樣多廢話,實際上,如果真的可以這樣獲得認知,那我就應該更加不正常點,更加愚笨點,我發現自己喜歡上了自己這種狀態,這算是自戀嗎?
既然這樣,寫寫小說,還只是寫寫小說,娛樂自己,同時對一些認知進行思考,而這裏還是需要繼續寫吧,寫的那些神奇的感覺,屬於自己的認知感覺,追尋智慧,目的想着破解死亡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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