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戲?我演什麼戲了?"
"既然不是演戲,那就再來一次,當着我的面,讓我看看,只要看了,我就繼續和你們出版社合作怎麼樣啊?"
"你……"曹嵐咬牙,她沒有想到林不凡會劍走偏鋒,跳出自己設定的劇本之外。
洪三怒了,"擦你媽的,不揍你一頓,你就不知道社會的兇險。"
他三步並兩步朝林不凡而出,拳頭揮舞到了半空,但就在接近林不凡的一瞬間,身體突然僵硬住了,就好像被人下了魔咒一般。一動不動。
只見他的瞳孔放大,眼神充滿了恐懼。
阿狗就站在林不凡的身後,正殺氣騰騰的看着洪三。
洪三在這一片混,自然是認識阿狗的,他充其量就是小混混。而阿狗是已經上了道的混混,完全不是一個檔次的。
"狗,狗哥……"洪三聲音發顫,喉結上下翻滾。
洪三的手下也看到了阿狗,一個個低頭不語,有些甚至還是發抖。
阿狗帶着人馬走進了包廂。
"洪三,你長本事了呀,在我的地盤都敢放肆了,這是沒有把我放眼裏呀。"阿狗拍着洪三的臉,教育他。"你該不是來砸場子吧?"
洪三嚇得面色慘白,膝蓋抖動,在阿狗威嚴下,"撲通"一下跪下去了,"狗哥。借我十個膽子,我也不敢在你的場子鬧事呀。是這個婆娘給了我一筆錢,讓我演一齣戲,我心想就是演戲,就來了,真不是來鬧事的,狗哥,給一條活路吧。"
阿狗眼神看向曹嵐,那種帶着幾十年老江湖的眼神,足以讓曹嵐膽戰心驚。
"給不給你活路我說了不算。"阿狗微微欠身。等待林不凡的指令。
林不凡饒有興致的看着曹嵐,說道:"既然是演戲,那就繼續吧,再欺負一次,讓我開開眼。"
曹嵐懵了。她做夢也沒有想到劇情會變成這樣,"不,不要啊。"
"你說不要就不要嗎?"阿狗凶相畢露,眉心一皺,殺氣撲向曹嵐,曹嵐打了個寒顫,癱軟在地上,"洪三,還在等什麼?"
洪三咬咬牙,站了起來,"曹小姐,這都是你的錯,都是你要我來演戲的,現在假戲真做了,你也別怪我。"
說着洪三就把曹嵐扔到了沙發上……
曹嵐悽厲的哭喊,掙扎着,但怎奈力氣沒有洪三大。
就在開門進去的那一刻,林不凡叫停了,"住手。"
洪三立馬停止動作,拿起衣服站在一邊。
"嗚嗚嗚……"曹嵐抽泣着。
這一次是真的哭了。
"你們都出去。"林不凡冷冷地說道。
阿狗揮手。洪三等人,連帶自己一幫人,全部退出了包廂。
看着蜷縮抱緊雙腿,披頭散髮的曹嵐,林不凡嘆口氣。冷冷地說道:"曹嵐呀,這都是你咎由自取,別把人當傻子,別和我玩心眼,希望你能吸取教訓。"
說完。林不凡走出了包廂。
這場鬧劇,就這樣收場了。
原以為曹嵐經過這次的事情,能迷途知返,不在打林不凡的注意,但是沒有想到這事情後,倒激起了曹嵐的報仇之心。
林不凡,這份屈辱,我會加倍還給你的。
翌日,一份包裹由同城快遞送到了林不凡的手上,當時林不凡還在學校。
打開快遞,是一份合同。
這是林不凡和長江出版社簽訂的合同複印件,林不凡詫異,為什麼要把之前簽的合同的複印件寄給我呢?
林不凡一張張的看着合同,當看到倒數第二張的時候,愣住了。
這張合同上的內容大致意思是,長江出版社是林不凡唯一合作的單位,20年內不得更換出版社,如果違反,就按照版稅的兩倍賠償。
還有規定林不凡每一年都要提供一本不低於30萬字的《鬼吹燈》系列小說,以供出版,不然也算是違約,要以《鬼吹燈》總收入的兩倍賠償。
然而這張合同紙,在之前簽約的時候,林不凡是沒有看到過的。
林不凡馬上就明白了,這是"加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