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的管理我們麾下百姓,為他們某福利,都聽聽吧」
劉信說完,劉建又上前大聲把各種條令讀了出來。
相比於章程。
條令就要繁瑣,複雜多了。
首先是商律和刑律。
作為商行,商業自然是頭等大事,而刑律也是為了約束犯罪諸事。
之後民律,農律,田律,稅律,工律,學律等等諸多律令。
基本涵蓋了各方各面。
比如民律之中就說明了如何管理百姓,稅律則是如何上稅。
值得注意的是,劉建的稅律分為兩大塊,一為農稅,另外就是商稅了。
農稅統一為一畝一年一石,而商稅則是按照收入的三成收取。
所有稅收皆由劉信派人統一收取,不會經過各地縣鎮鄉。
除去條令,律令外。
管理機構也是一大重點。
劉建的管理機構增加了很多後世的習慣。
如建立戶籍司,以戶口冊統一一戶人口,每個人都分發身份木牌,上有姓名,籍貫,年齡等信息,作為身份象徵。
而身份木牌之上,劉建還給每個人都編寫了一組十八位的身份號碼。
身份號碼的編組自然借鑑了後世身份證號。
每個人都是獨立唯一的。
在戶籍司都有備份。
一查便知。
另外劉建還設立了政務司,農業司,工業司,工司,稅司,學司,司法司,外務司七司。
加上商業司和軍事司。
合計十一司,各設司長一人,副司長數人。
分管諸事。
政務司主管行政管理,包括各級官員管理等事,農業司負責管理農業,工業司負責工業,工司管理地方建設,修路等事,稅司負責收稅,學司負責管理和設立學院及百姓掃盲諸事,司法司類似後世法院,外務司類似後世外交部。
各司之下台灣,呂宋兩地設局,縣設處,鎮設科。
同樣設局長,處長,科長和副職管理。
總商行下,也有各種局處科,負責具體事物處理。
如此構成了永興商行整個管理體系。
劉建說完,眾人心中一緊。
如此,這永興商行不就是一個小朝廷了嗎。
雖然心中有些懼怕。
然而沒有人出面反對。
畢竟已經走出,在回頭是不可能的了。
何況劉信也說過這永興商行是對外。
對大明內部同樣是以劉家商行的名義。
在想了想那威力巨大的火銃和火炮。
再加上今年已經嘗到了甜頭。
未來如何,還真未可知也。
見眾人無異議。
劉信心中大定。
最後那就是各司局處科的人事選舉,台灣和呂宋人事選舉,以及最重要的董事長,董事會,監事長,監事會的選舉工作了。
各司局大多由十八家子弟當任。
而其他十七位股東則分別進入了董事會和監事會。
劉信父親劉理成為了監事長,崔先程則成為了董事長。
至此永興商行,正式成立。
第三十三章:第一次股東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