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第一千七百九十三章
「作者大人繼續講述在凡塵世界此生經歷和觀察到的一些家事故事,並不是沒有別的事情可講,想到一些,就說出來一些,家庭發生的事情也是一些故事劇情。有的事情可以不用說了,但還是會講出來一些事情。按我媽的原話,她的侄女已經三十歲了,可至今沒有買過禮物禮品送給她的姑姑,一個雪糕都沒買過,幾塊錢都沒有的。她的侄女去年花幾十萬結婚,嫁給經濟條件不錯的人家,單算彩禮就收了二十萬,幫着還了債務,她前些年挪用單位的公款去投資,結果被騙,被單位老闆發現錢被挪用了,限期去借錢還錢,免得訴訟,她的媽媽想辦法,可能是用親戚的錢或拿親戚的房產做抵押,把二十多萬先還了,挺好的在牙科診所的導診的工作丟了,也是被人騙了去投資,因此欠了挺多錢,去年這是用彩禮把曾經借的錢平了,無債一身輕的開開心心的結婚,也是躲過一劫,沒有牢獄之災,二十多歲就敢挪用單位幾十萬的金錢,權限有限,能用多少就用多少,膽子很大的,與她的媽媽的一些所作所為一模一樣,本來有查表的穩定工作,工作待遇良好,可因為貪單位的錢,被辭退了,丟了那個年代的鐵飯碗,有了這樣的教訓,還不好好教育子女,讓子女錯誤的重蹈覆轍。已經有些現錢,經濟條件大為改觀,男方是有房子的,還能做些生意,可結婚後,回縣城祭祖,沒有花錢,就是去看一個出過車禍的舅媽,那個舅媽的丈夫是我姥爺的小侄子,我姥爺的哥哥,因為兒女不孝,下場很不好,雖然活的壽命長,卻沒有應有的普通人的結局,令人唏噓不已。我媽對此很難過的,可大姥爺的五個子女,可能不是這麼想的,生養了兩個兒子,三個女兒,孫子外孫子一輩的人還有一堆,可父母把一堆兒女養大,卻沒有得到太多的回報,到了年老的時候,兒女互相推脫責任,父母有病不給治,怕多花錢的。我姥姥的同母異父的姐姐的家庭也是這樣的,因為姨姥把丈夫的遺產全給自己養老,沒有把一部分的遺產分給女兒們,除了大女兒還算有孝心,偶爾能去養老院看看,其他女兒就是埋怨母親,覺得太過自私,把遺產全部佔有。按法律規定,男人去世,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妻兒都能分得財產,妻子分得財產會多一些,兒女也會分得應有的財產。姨姥至今還活着,都八十多歲了,常年在養老院生活,手裏握着錢,在養老院住單間的房間,即使幾個女兒不孝順,甚至斷絕來往,但有錢養老,只是如果把錢分給女兒一些,可能不會有那麼深的家庭矛盾,有的兒女不孝,父母不會沒有任何責任,家庭的各種恩怨牽扯很複雜,很難斷清家務事的。如果把錢都給子女,自己沒錢養老,這也不行。像我姥姥當年拿養老的錢,全給兒子還債,兒子說是給養老給照顧,但只是說說。我媽當年對母親把錢都給兒子,還想把女兒的財產也拿出一些,幫着還債,我媽那時候得病住院,對她母親的這些想法,失望透頂,感嘆命太苦,前夫因為她賠股票,讓她淨身出戶,而自己的孩子對媽媽也不好,常年啃老,那時候到了五十歲了,仍得有個哥哥要養,於是堅定的拒絕給兄長還債,又不是沒有勞動能力,有了困難,可以領救濟金的。她的哥哥那時候已經在開出租車,自食其力,逐漸能賺錢,當媽的拿養老錢給還的債務,而自己勞動還其他的債務,逐漸也就緩過來了,但還是多次故意的坑妹妹的錢,借錢不還,然後再找理由借錢。我媽做生意幾十年,頭腦挺好,不是不知道親戚的想法和把戲,只是把他們當親人,覺得有緣做親人,應該善待,才不計較一些事情。不要把別人的善良和容忍,當做可以欺負的原因。有的人對父母沒有孝心,那些人年老,或許兒女也不會多孝順。有的事情是循環往復的出現,換了劇本,但劇情的本質相近,種善因才有可能得善果。對於有的家庭,養兒防老,至關重要,可對於有的家庭,卻不是這樣的。我媽侄女對於金錢的態度,遠勝於她的父母,據說從眾多親朋好友那邊得到了大量的婚禮隨禮,有的人出幾千,有的人出一萬,遠多於普通人家的隨禮規格。在這幾年,我媽多次參加親朋好友家庭子女的婚禮,有的時候,隨禮一千兩千,有的時候給三百五百,這是常態。因為我媽的侄女,她很有白得錢的先進經驗,深得她的父母真傳,不虧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不管用什麼辦法,能讓一堆人多拿出錢給禮金,這是本事。只是不知道,有的隨禮,是不
正文第一千七百九十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