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面就是縣委大院,你若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去找雷縣長問上一問,順便印證一下孫泰發和晉常在他們說的是不是實話。」
莫偉楠一聽有道理,便將方向一打,拐進了縣委大院。
在辦公室見到雷蒙副縣長,他正在批閱文件,見莫偉楠二人到來,便讓他們先坐下稍等片刻,批完文件之後才與他們談論事情。
雷蒙副縣長說的很明白。
昨天下午他就接到了孫泰發的電話。說他的侄子孫梓淮被抓進了局子,原因嘛,就是前幾天有人在娛樂會所鬧事,打起來了。警方把人都已經處理了,而他該賠償的也賠償了。這事兒應該完了。若沒什麼其他的事,是不是該把孫梓淮放出來了?
這些情況雷蒙是知道的,便給李懷遠打了個電話,說是事情若都處理清了的話,人該放就放吧,畢竟孫泰發出面求情了。治安案件影響越小越好,不要擴大化了。
他只是說了原則話,而沒有要求必須把孫梓淮放了。
看樣子是局裏把他的話曲解了,以為放人是他的意思。
最後雷蒙副縣長強調,如果有什麼懷疑的地方還沒有調查清楚,需要繼續調查,人需要抓接着再抓。
莫偉楠得到雷蒙副縣長的許可,他的心裏便有了底。
接下來又跟他核實關於晉常在借錢的事。
雷蒙承認確有此事,不過他們二人已經談妥了,只是跟他提了一下而已,還說讓他做個見證。礙於老同學的面子,雷蒙只得答應了,不過告訴他們,空口無憑,他可以作證,他們愛信不信。
看來這些事兒倒是都有,彼此好像都沒有說謊。
辭別雷蒙,二人返回縣局。
坐在辦公室的椅子上,莫偉楠手捧着硯司墨遞過來的茶水,他那眼神好像並沒有看在水杯上,沒有焦點,他已神遊物外。
他迷茫了,調查了一圈下來,對孫梓淮還是不甚了解。他與阮三條之間到底有什麼事兒也沒有調查出來。
或許他們之間的事兒沒有第三者知道,若他們不說的話,可就真的難辦了。
硯司墨用碳素筆輕輕敲了敲桌面,莫偉楠才回過神來。
「怎麼?卡殼了?」
「是呀!我朦朧中覺得有些事情,但是老抓不住重點。孫梓淮和阮三條之間肯定有問題,可我們既沒有供詞,也沒有這方面的證據。」
「這你糾結什麼?沒有證詞沒有證據就是沒有罪啊。疑罪從無嘛!」
硯司墨再次提醒他。
「是,你說的對。但是他們之間不清不楚的,我調查不出來心裏不舒服,強迫症,職業病。親愛的,你說怎麼辦?」
莫偉楠一臉苦笑,好像真的很不舒服。
硯司墨繃着臉,略帶着一絲不易察覺的笑容,伸手一指他,說道:
「裝!你就裝吧!你那個小心思我還看不出來,是不是想讓我就給你做點好吃的了?」
「還真不是。如果你想,我當然恭敬不如從命。」
「呸!昨天剛吃了你老丈人的大餐好不好?」測試廣告2